台当局称日本海上执法过当损“台日友谊” 网民:只有大陆对我们好

来源:观察者网

2018-03-06 22:23

【文/观察者网 王恺雯】3月4日,中国台湾籍宜兰海钓船“东半球28号”在苏澳外海作业时被日本公务船以越界为由喷水驱赶,台湾当局在回应此事时却又一次把“台日友谊”搬了出来。据台湾《联合报》6日报道,台湾“外交部长”吴钊燮呼吁日本往后在海上执法时不要过当,以免伤害“台日友谊”。

3月4日,有台湾网民在脸书上发帖称“今天差点被押到日本,好险台湾派出2艘军舰2艘海巡舰艇前来救援”,并附上日方船只向其喷水驱赶的影片。

当事人脸书截图

视频如下:

视频制作 观察者网:刘琳

随后,台湾“渔业署”5日在其官网发布新闻稿,称“东半球28号”兼营娱乐渔船3月3日及4日在暂定执法线东侧,连续2日被日本水产厅取缔紧追。“渔业署”会审慎调查,如渔船违反规定,将会严处;如无违规,也将循“外交”管道向日方抗议。

据《联合报》报道,3月6日,台湾“外交部长”吴钊燮赴“立法院”备询时表示,经过各部门研析了解,认为日方确实有执法过当的行为,5日中午已正式向日方严正抗议,也呼吁日方往后海上执法过程中不要过当,否则将伤害“台日友谊”,未来也会在台日对话中提起。


吴钊燮  @视觉中国

对于日方反控台湾方面违法,吴钊燮表示,必须要区分3、4两日的情况。4日渔船没有违法,只是有违背台湾的相关法规,娱乐渔船不能够超出30海里,但日方在还没到暂定执法线就动用紧追权,这部分跟国际法有不符,因此台湾方面提出严正抗议。而3日可能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或是违反“台日协议”的行为。

根据台湾“渔业署”介绍,“东半球28号”3日早上遭日方紧追的位置,是在已谈定的“台日协议”水域范围外约10海里,是否作业正在查明中。4日,“东半球28号”是以娱乐渔船身份出港,早上7点位置虽然超过暂定执法线,但未进入日方岛屿12海里领海范围,且该水域并非已谈定的“台日协议”水域,因此台湾方面可主张作业。至于“东半球28号”当日作业范围超出娱乐渔船30海里限制范围部分,如经查证属实,“渔业署”将予严处。


日方船只向台湾海钓船喷水驱赶

对于吴钊燮和“渔业署”的相关言论,台湾网民似乎很不买账,在相关新闻的评论中开启群嘲模式。

“我们的政府现在是日本的地方政府了啊。”

“谢长廷驻日代表,不吭一声吗?”

“开始要打自己小孩给别人看了!”




脸书截图

还有网民直言:“全世界会对我们好的也只有大陆了……真心希望两岸能赶快和平统一,那时看谁还敢欺负台湾。”


脸书截图

有台媒采访当事人,该海钓船业者坦言连续两天被日本船舰拦截,每次遇到都只能立即返航,粗略估计亏了10多万元台币(约合2.2万人民币)。业者表示低调表示“事情过了就算了”,当被问及是否需要政府出面,他无奈表示“不指望政府了”。

该业者指出,类似情况过去并不常遇到,但这阵子连续两天日本船都对他们采取行动。他强调海钓船并没有越界,且当时日本派出两艘船舰从两个方向不停接近海钓船,似乎要做夹击,让他很担心会被押回日本。该业者也指出,事发时台湾海巡船有在第一时间赶过来。

截稿前,台湾“渔业署”发布新公告,指“东半球28号”涉嫌违规,将依法处理。

公告指,该船2月28日至3月3日以特定渔业出港的航次,渔业执照为延绳钓渔业,该船在3月1日至3月3日间作业航次进入台日渔业协议海域内外作业,该航次未经核准已违反《延绳钓渔船赴台日渔业协议适用海域作业管理办法》第3条,有关延绳钓渔船未经许可,不得赴台日渔业协议海域作业之规定

此外,该船3月4日以娱乐渔船出港的航次,当日出海从事娱乐渔业活动范围距台湾本岛海岸37海里,已违反《娱乐渔业管理办法》第21条第1项规定,有关娱乐渔船活动区域,在台湾本岛距岸30海里内之限制范围,以及未配置足额之干部船员。

“渔业署”指“东半球28号”涉嫌违规事项,可分别核处收回该船渔业证照及其干部船员执业证书一年以下或罚款。

公告最后仍指出,“渔业署”将持续透过“外交”管道,向日方要求尽速协商,以免因渔船作业衍生执法纠纷,影响“台日友好”关系。

责任编辑:王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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