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所有将自治歪曲成“自决”的言论与鼓吹“港独”无异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04-23 17:15

【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近年,香港部分激进派利用“自决”等口号,企图掩盖自己“港独”本质。对此,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民主思路”召集人汤家骅日前指出,所有将“自治”歪曲成“自决”的言论,与鼓吹“港独”并无分别。

4月21日,国家宪法高端论坛暨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28周年研讨会在香港举行。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汤家骅在会上表示,香港的前途早在上世纪80年代由中英双方谈判完毕,并通过中英联合声明确认了国家设立香港特区的基础,即“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并考虑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

参与研讨会的观众  图自《文汇报》

目前,香港在处理国防外交以外的事务上均享有“高度自治权”,即“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中英联合声明也明确指出,香港是“直辖于中央政府”,因此香港拥有的“高度自治权”,并不等于绝对的自治权或独立国家的“主权”。

汤家骅解释了“一国两制”的宪制依据。他指出,中英联合声明只是一份见证中英双方同时确认香港特区回归中国的文件,中央政府在香港回归后,不断透过宪法赋予香港特区在处理各项事务的权力,兑现保障港人在回归后生活方式不变,及继续享有并行使各种不同自由的承诺。

他引用了国家宪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说明香港特区的自治权源自宪法。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  图自港媒

汤家骅特别提到近年的“港独”问题,指国家“主权”及香港“治权”有根本性的差异,任何将“自治”歪曲成“自决”的言论均是危险的政治主张,严重违反宪法、基本法、中英联合声明及“一国两制”的精神,是一个宪制而非单纯是一个政治问题。

他说,“要确保‘一国两制’不变形、不走样,其实必须同时确保高度自治权,不会被人扭曲,或演变为一种国家独立的主权,否则这不但违反了国家宪法和基本法,也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

汤家骅坦言,香港有很多人声称要捍卫基本法、要维护“一国两制”,但他们在谈到“自决”时,都并非是在讨论“一国两制”下高度自治的问题,而是在谈论高度自治以外的“主权问题”,他直指这“和讲‘港独’无分别!”

他不希望社会上有人利用与事实或宪法不符的理论支持特别的政治主张,并呼吁港人不要被这些政治歪理影响,偏离香港回归祖国的初心。

汤家骅说,任何人倘主张“香港叛离中国”,企图透过外国势力争取“港独”或“自决”,必会引发重大宪制问题,相信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及港人都不愿看见这个情况。

他还强调,国家的全面管治权,和香港的高度自治权绝不存在矛盾、冲突,更不会出现削弱或破坏“一国两制”的可能。

李飞:“自决”是“港独”的另一种表述

对于“自决”是否等同于“港独”的讨论,在年初已经有过一回。1月13日,“香港众志”成员周庭提交报名表格参与香港立法会补选,意图“夺回”已被取消议员资格、同属“香港众志”的罗冠聪的议席,但之后被选举主任根据《立法会条例》第40(1)(b)(i)条的规定裁定提名无效

香港特区政府1月27发布新闻稿,表示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该候选人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

对于被取消参选资格,周庭及反对派一众人当时曾辩称“自决”与“港独”不同。

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回应相关问题时,表明“自决”违反基本法,是“港独”的另一种表述,“都是一样的,不管他说什么,那只是变换了用词,本质是一样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  图自港媒

4月6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回应戴耀廷在台湾发表的“港独”言论时也表示,如何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是国家政策,也是特区政策,所以任何鼓吹“港独”“自决”或决定香港的前途可以自己以一个独立或联邦制的方式,都是完全不可以接受,是违反了宪法和基本法,也对香港保持“一国两制”、繁荣稳定完全没有好处。

责任编辑:王恺雯
香港 香港反对派 港独 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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