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暴乱”案又出判决 9被告暴动罪成立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05-02 16:17

【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据香港东网5月2日消息,2016年2月爆发的旺角暴乱案,其中10名被捕男子涉嫌扔砖和破坏警车,遭控以暴动和刑事毁坏等共逾10项罪名。其中1名被告吴挺恺已承认暴动罪等候判刑,其余9名被告不认罪受审,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下午(2日)裁定全部被告暴动罪成立。

法官裁定,除被告吴挺恺早前已承认一项暴动罪外,其余9名被告暴动罪罪成。涉及3项暴动罪、1项刑毁及1项袭警罪的首被告莫嘉涛,则有1项暴动罪不成立,而涉及1项暴动罪及1项袭警罪的第6被告陈和祥,其袭警罪不成立。

法官将案押后至本月23日判刑,期间各被告还押,庭后,有多名旁听女亲友哭泣,有人向被告挥手,被告亦挥手回应。

案中10名被告依次是莫嘉涛、钟志华、何锦森、霍廷昊、陈和祥、邓敬宗、李卓轩、林永旺、叶梓丰及吴挺恺(17至70岁)。该案原有11名被告,但其中一名女被告李倩怡弃保潜逃至台湾,而案中只有吴挺恺承认一项暴动罪,莫嘉涛则承认一项袭警罪,但否认其余控罪。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 2016年2月8日晚上至翌日凌晨,香港部分涉嫌非法经营的商贩与上百名暴徒,共计200余人,在旺角与警方爆发严重冲突。

整个暴动持续了12分钟。示威者不断冲击警方防线:破坏警车和公共设施,纵火及向警员投掷砖块,并向倒地的警员发动袭击。警方派出的60名警员里,29名受了伤。

4月11日,香港区域法院继续审理2016年新年发生的“旺角暴动”案,判处现年26岁的被告邓浩贤因“暴动罪”监禁2年10个月。

这是时隔近8个月,又有一名香港旺角暴乱分子被判监禁。

据了解,早前,已有多名旺角暴乱参与分子被判处监禁。 去年3月16日,香港区域法院判处3名人员暴动罪名成立,各处3年监禁。 8月7日,法院又判处2名人员监禁3年、1名入教导所。

今年1月22日,另一名暴乱主嫌、“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当庭承认袭警罪。香港高院撤销其保释,立即收押,交由惩教署看管。但他对暴动罪等其余3项指控予以否认,因此,审判仍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吕栋
香港旺角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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