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初步确定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 以房产单元为单位

来源: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

2014-09-11 16:48

9月10日,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专家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透露,目前已初步形成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

据国土资源部官方微博11日上午消息,该部不动产登记局在会上透露,在广泛收集、系统研究我国和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簿册基础上,经过多次与有关部门和基层实践人员、专家学者研究交流,目前已初步形成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

簿证样式在设计中遵循了统一融合、包容创新、便民利民、支撑管理的基本原则,总体思路是以“一簿多页”方式统一登记簿、以不动产单元为登记单位融合各类登记信息、以不动产权利整合为基础加强关联权利部分的融合、以表单化设计兼顾不动产登记簿的动态静态登记功能。

下一步,国土资源部将广泛征求系统内部、各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将选择若干典型地区对登记簿册进行试填试用,以确保登记簿册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国土资源部人民网官方微博11日发布消息,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初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据国务院法制办网站8月15日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登记机构信息纳入统一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并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征求意见稿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设置统一的登记簿,载明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状况等相关事项,并对登记簿的介质形式、登记机构的保管保存义务等进行明确。同时,为妥善处理好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新证和老证之间的关系,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簿继续有效。

征求意见将截至2014年9月15日。

2014年2月24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由国土资源部牵头九部门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3月26日,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表示,从今年开始,通过基础制度建设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用3年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用4年时间运行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和依法查询,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3月28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存智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专家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下设制度建设专家组、信息平台建设专家组和权籍调查技术专家组三个专家组。

责任编辑:李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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