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显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来源:新华社

2017-02-24 22:52

据新华社2月24日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4日下午举行闭幕会。闭幕会经表决,接受徐显明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任命其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委员不得兼任“一府两院”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的规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认。


徐显明简历:

徐显明,男,汉族,1957年4月出生,山东莱西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5年参加工作。1978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5年执教于山东大学,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行政工作历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系主任、院长、校长助理、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2001年9月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2008年11月任山东大学校长。2013年10月任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部长级)。2014年10月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徐显明同志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世界法哲学与社会哲学大会中国分会主席。

(简历来源:共产党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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