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以来对外逃官员采取边控措施407人次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7-08-15 13:28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8月15日消息,近日,记者从广东省纪委了解到,广东外逃国家工作人员总体呈大幅下降趋势,2013年14人、2014年8人、2015年11人、2016年5人、2017年上半年1人。
“广东在加大追逃力度的同时,下大力气做好防逃工作,紧盯人、钱、物等关键环节,把好四道关口,努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有效机制,腐败分子想外逃已没那么容易。”广东省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说。
出国(境)审批是第一道关口。广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进行严格审批,从目的地、事由、时长、次数等情况综合研判,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不批不办、不批不放”。今年以来,广东省委组织部就省管干部登记备案人员申请因私出国(境)征询省纪委意见12人次。
“在完成对‘裸官’专项清理后,我们还针对‘配偶移居国(境)外干部’开展风险排查。针对本人不申报、组织难发现的问题,全方位收集线索,把反映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信访举报列为‘12380’信访举报平台受理重点。”广东省追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中,综合分析研判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信息和近10年出入境记录,对频繁出国(境)特别是连续前往某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员,列为重点对象深入排查。
“技侦、边控措施是防逃的最后一道关口,必须牢牢把住。”广东省追逃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10月,省纪委专门会商省公安厅,制定了《省纪委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提请公安厅协作配合的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提请技侦、边控等措施的程序和要求,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今年以来,省纪委共提请省公安厅对相关人员办理技侦手续173人次,采取边控措施407人次,许多案件都是在立案审查或司法立案前就采取了技侦、边控等防逃措施。
“防逃涉及众多环节,单靠纪检监察机关一家之力还不够。各级党组织把好主体责任关至关重要。”广东各级党组织积极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有外逃倾向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立案、初核或采取纪律审查措施前,及时收缴有关涉案人员的出国(境)证照,同时采取技侦边控、冻结资产等防逃措施,做到纪律审查与防逃同步进行。
(记者/罗有远 通讯员/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