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首次集中曝光生态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通报55人

来源:法制日报

2018-06-05 08:33

据《法制日报》6月5日报道,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和甘肃省兰州市有关部门对违规堆放危险固体废物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28人被中央纪委通报曝光。

包括中铝公司兰州分公司违规堆放危险固体废物问题在内,近日,中央纪委通报曝光了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这也是中央纪委首次集中通报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中央纪委集中通报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释放了严肃查处破坏环境违纪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首次集中通报释放哪些信号

中铝兰州分公司位于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公司电解铝大修渣堆放点山神沟、撒拉沟,在岗子村北侧约3公里处。

2016年8月,国家将电解铝大修渣纳入危废名录,此后该企业产生的大修渣全部在厂内库房暂存,但对2016年8月之前产生的历史遗留大修渣没有按国家要求及时处置。

2017年9月下旬,环保人士反映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倾倒在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山神沟后,兰州市区两级调查处理,责成企业将位于山神沟内的大修渣拉运到厂区仓库安全存放。

2017年12月中旬,此事被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7年12月29日,原环境保护部对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接着,兰州市红古区环保局向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移交《关于中铝兰州分公司固废堆放污染环境案件线索的移交函》。经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调查,于2018年1月27日立案侦查,初步认定企业非法处置危险固体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罪。

今年3月12日,中铝兰州分公司正式对撒拉沟大修渣进行全面清运,3月25日清运完毕,共清运2.3万立方米大修渣混合物,并拉回厂内危废暂存库堆存。

根据专家评审结论,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堆存场未对周围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两个月后,生态环境部派出核查组联合甘肃省环保厅对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认问题已整改到位。

今年5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央纪委日前通报曝光了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其中就包括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和兰州市有关部门对违规堆放危险固体废物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问题。

根据通报,中铝兰州分公司总经理孙波涛被通报批评,分管安全环保的副总经理张得教、分管营销的副总经理徐文胜分别受到警告处分,原安全环保健康部经理刘胜祥受到撤职处分,原安全环保健康部经理周剑峰等11名管理人员受到问责处理。

此外,兰州市环保局所属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石明真、红古区副区长张奇才、红古区环保局副局长朱雨、区环保局所属环境监察局局长王文江、平安镇镇长铁石林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兰州市环保局局长芮文刚、环境监察局局长郭金魁、红古区区长李荣、市水务局副局长张文雍、市农委副主任牟玉祥等13人受到诫勉谈话或告诫约谈处理。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这也是中央纪委首次集中通报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院长杜治洲看来,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杜治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因此,中央纪委集中通报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释放了严肃查处破坏环境违纪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表明了中央对治理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决心。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通报充分说明了中央纪委严格贯彻党中央要求,中央纪委严格履行问责可以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集中通报问责55名领导干部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梳理,在此之前,中央纪委没有就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集中通报过,多是由省一级进行集中通报。

例如,2018年3月29日,甘肃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按照甘肃省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成立了省环保督察问责工作组,在全力配合中央专项督查组核查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同时,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所有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深入调查。

调查的结果是,甘肃省共对21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问责100人,包括省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21人、处级干部4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2人。

与此同时,陕西省通报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15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74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54人。

5月18日至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习近平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

5月29日,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组长吴海英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专访时透露,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就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努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法制日报》记者统计发现,此次集中通报的干部达55名,级别上至副厅级,下至科级。

对此,宋伟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讲话为问责指明了方向,55名领导干部被通报,说明少数领导干部确实对生态环保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领导干部在生态环保方面的失职失责问题并不是个案。

在杜治洲看来,这也说明中央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严肃追责将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干部形成巨大的震慑。

监督执纪问责将成为常态

中央纪委在通报中指出,党的十九大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重大决策部署。

“但从通报的问题看,这些地方和单位的负责同志政治站位不高,作风不严不实,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错误政绩观犹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行为查处不力,严重偏离了中央决策部署,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严肃查处问责。”中央纪委认为。

此外,从本次通报的案例看,在被查处的党员干部中,既有地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也有环保局、水务局、园林局等职能部门的党员干部;既有负责执法检查,也有负责监管审批的党员干部;既有党政“一把手”,也有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

2015年,《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出台,将环保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指标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杜治洲认为,生态环境问题直接影响着美丽中国的建设进程,也直接影响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因此,中央针对治理环境不力的行为进行严厉通报,为的就是扭转环境恶化的局面。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有体制机制方面的支持,也要有纪律来护航。强化执纪监督,无疑会促进环保干部提升责任意识,更加重视环境治理。”杜治洲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在宋伟看来,随着中央纪委首次集中通报生态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在推动生态环保发展过程中,发挥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将成为未来的一种常态。

“这为生态环保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宋伟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记者 陈磊)

责任编辑: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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