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副市长:出台限行政策征求意见稿,考虑不周全、操之过急

来源: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8-07-27 17:04

西安晚报7月27日消息,针对近日公众对西安市高排放老旧汽车禁限行政策(征求意见稿)引发的热议,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副市长强晓安。

强晓安说,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日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问计于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由于我们出台征求意见之前,考虑不周全不充分,操之过急,特别是以车辆注册年限(汽油车10年,柴油车5年)代替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汽油车国二标准、柴油车国三标准),再加之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回答问题时,过于急躁、过于情绪化、解释沟通不到位,也引发了社会热议和质疑,同时,造成了公众的担忧。在此,我向大家道歉,并诚恳接受大家的批评。

对于社会各界的质疑批评和意见建议,我们会认真对待、认真梳理、认真研究、认真吸纳,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强晓安说,我们出台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都将严格遵照法律和决策程序,慎之又慎,会充分采纳大家的意见建议。

最后,衷心地感谢广大市民的热心参与,也真诚欢迎大家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建议,让我们出台政策更尊重民意、切合民意、符合民意。

此前报道:

日前,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发布关于《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主要涉及高排放老旧汽车、柴油汽车等上路通行问题,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8月11日。值得关注的是,该《征求意见稿》中显示,为改善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经市政府同意,拟对高排放老旧汽车实施禁限行管控。其中高排放老旧汽车包括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

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征求意见稿》一旦正式发布,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天禁止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进入西安市三环路(含)以内通行;自2019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排放老旧汽车进入西安市三环路(含)以内及远郊区县主城区内通行。自2020年8月1日起,全天禁止高排放老旧汽车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通行。而对于使、领馆专用号牌车辆,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法律规定的特种车辆,暂不受本通告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

《征求意见稿》强调,“2010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汽车,经治理排放检测值在0.8m-1以下,通过环保部门核实,并确认未列入当年淘汰报废范围的,不受本通告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外埠高排放老旧汽车进入西安市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吕栋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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