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政法系统“地震” 纪委1分钟内连发13人的通报

来源:微信公众号“政知圈”

2018-09-15 09:38

据微信公众号“政知圈”(ID:wepolitics)9月14日消息,山西方面的扫黑除恶值得关注。

就在9月14日18时30分,山西省纪委官网1分钟内接连发布了13人的处分,这13人都来自当地政法系统。

一个情况是,在中央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各地纪委除了对贪污受贿的情况进行通报外,如今也增加了不少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通报。

8月底至9月初,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9个督导组陆续进驻地方,其中,第2督导组进驻的省份便是山西,进驻时间为1个月。

被判无期,只在监狱呆了10年

先来说一个比较特别的案例。

13日,山西省高院发布了一则任爱军(绰号“小四毛”)违规违法减刑被法院依法撤销的消息:

划一下重点。

其一,“小四毛”曾被7次违规违法减刑。

其二,他两次入狱:

1994年因犯流氓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判6年(太原一监),于1996年以“重大立功”为由被减刑2年半,同年9月释放。

2003年4月被判无期(汾阳监狱执行),2007年1月由无期减为18年(先后在晋中监狱、临汾监狱、曲沃监狱)。5次获得违法违规减刑,于2013年6月28日刑满释放。

为什么要屡次更换监狱?据上游新闻报道:

山西省政法系统知情人士介绍,“小四毛”被判刑后,先后在山西省祁县监狱、临汾监狱、汾阳监狱、曲沃监狱服刑,之所以数次更换监狱,是因其在服刑期间屡屡犯事。

在汾阳监狱服刑期间,“小四毛”曾无故暴打同监犯人王敏,王敏因故在监狱自焚被烧成重伤。王敏刑满出狱后,在网上公开举报自己遭到毒打及小四毛在狱中不出工、住单间、开小灶,与同监犯人及外来人员吃饭喝酒,却总能获得高分违规减刑。

插一句,9月14日,汾阳监狱五监区原监区长王常青被处分,通报称他“对服刑人员思想教育不到位,未采取有效稳控措施,导致服刑人员无故殴打他人且未公正处理,引发严重后果” 。

任爱军在出狱后,还是继续寻衅滋事参与组织社会团体活动,被部分网友描述为“山西监狱空投黑社会老大”。

今年2月,新华社的一篇文章引起外界关注。

文章提到,2017年5月27日,太原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其经营的机动车清洗中心被他人强占,在房屋电源被切断后,对方还纠集他人多次对其实施殴打,因此多处受伤。

民警发现该团伙具有十分明显的涉黑涉恶犯罪特点。截至(2018年)2月10日,任爱军等8名团伙成员已悉数落网,缴获枪支5把。

任爱军还豢养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该组织通过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利用其过去犯罪的恶名,抢占商铺、强迫交易、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等。

山西政法系统“地震”

“小四毛”再次被查后,山西当地政法系统发生“地震”。

8月22日,山西省纪委一口气发布了4人的通报:

省监狱管理局局长王伟

省监狱管理局副巡视员高奇

省人民检察院原副巡视员贾文声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关中翔

其中,王伟、高奇和贾文声都被指“为涉黑罪犯减刑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中翔则被指“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涉黑罪犯被违法多次减刑”。

王伟

有熟悉山西政法系统的知情人士对澎湃透露,四人与“小四毛”有一定关系。

当然,不仅仅是这4人。

政知圈注意到,就在山西省高院发布消息的前一天(9月12日),山西省纪委发布了4人的通报,根据通报,这4人均被双开并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杨磊,临汾监狱监狱长为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服刑人员办理减刑事宜,涉嫌犯徇私舞弊减刑罪;

武建东,汾阳监狱副调研员为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服刑人员办理减刑事宜,涉嫌犯徇私舞弊减刑罪;

陈伟,临汾市中院副院长接受服刑人员特定关系人的宴请并接受请托,违规违法为服刑人员减刑,涉嫌犯徇私舞弊减刑罪;

郝建华,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主任为帮助服刑人员违法减刑,给予司法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罪。

临汾和汾阳监狱均为“小四毛”曾服刑过的监狱。

值得一提的是,山西纪委官网还罕见发布了一位律所主任的通报,即郝建华,据澎湃证实,郝建华与“小四毛”关系密切,涉嫌参与“小四毛”减刑运作。

3天22人被通报

13日至14日,山西省纪委又发布了18人的通报,再加上12日的通报,3天内山西方面有22位政法系统的人员被通报。

范志民,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明知服刑人员违反监规,重大立功情节不实,不符合减刑条件,仍安排出具减刑材料,违规违法为其减刑提供帮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张同胜,省监狱管理局劳动改造处原调研员长期放任服刑人员违反监规,对牢头狱霸行为不依规处理;为服刑人员家属探监提供不当便利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其退休待遇;

吕润生,省检察院原反渎职侵权局副处级检察员违规为服刑人员办理外出请假手续、打探案情;为服刑人员违规违法减刑提供便利,违规入监会见服刑人员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

王礼军,省公安厅副处级干部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隐匿案件相关材料留党察看一年、撤职,降为科员级,调离公安机关;

李晓涛,太原市中院副院长干预司法活动,接受他人请托说情打招呼撤销党内职务、撤职;

赵晋虎,太原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在审理服刑人员减刑案件中严重失职失责撤销党内职务、撤职;

胡荣,太原第一监狱原政委对服刑人员保外就医、减刑把关不严,违规办理服刑人员请假手续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其退休待遇;

杨惠荣,太原第二监狱调研员对服刑人员疏于监管留党察看一年、撤职,降为副调研员;

冯金生,晋中监狱监狱长违规安排会见服刑人员;明知服刑人员不符合减刑条件,未对其减刑建议提出反对意见撤销党内职务、撤职,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梁海军,晋中监狱党委副书记导致服刑人员违规获得奖励,违反规定给服刑人员呈报减刑,违规批准非亲属会见服刑人员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亢晓明,曲沃监狱党委副书记明知服刑人员减刑后未满两年,不符合再次减刑条件,仍按照他人安排启动减刑程序,并为服刑人员违规获得重大立功表现提供帮助撤销党内职务、撤职,降为主任科员;

李国明,曲沃监狱副监狱长收受服刑人员礼品,对服刑人员给予特殊照顾,对其违反监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疏于监管,为其在获得奖励和减刑事宜方面提供帮助撤销党内职务、撤职;

解奇锋,曲沃监狱副监狱长收受服刑人员礼品,多次为服刑人员违规获得奖励和减刑提供帮助留党察看一年、撤职,降为科员级;

陈云杰吕梁市检察院监所处原处长对汾阳监狱存在的违规行为应调查而未调查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其退休待遇;

王常青,汾阳监狱五监区原监区长对服刑人员思想教育不到位,未采取有效稳控措施,导致服刑人员无故殴打他人且未公正处理,引发严重后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其退休待遇;

靳玉昌,汾阳监狱副调研员对服刑人员违反监规的行为放任不管,并为其减刑提供便利条件,使其违规获得减刑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级;

李清元,临汾监狱纪委书记为服刑人员违规违法减刑提供帮助留党察看一年、撤职,降为科员级;

王雪峰,隰县法院院长违规为服刑人员减刑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科员级。

政知君注意到,这18人的通报中,涵盖了从省级层面到县级层面的政法系统人员,除了山西省监狱管理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4人被通报外,还有:

太原市中院副院长和执行局局长

太原第一监狱的原政委和第二监狱的调研员

晋中监狱的监狱长和党委副书记

曲沃监狱的党委副书记和两名副监狱长

汾阳监狱五监区原监区长和副调研员

值得一提的是,“小四毛”曾在太原一监、汾阳监狱、晋中监狱、临汾监狱和曲沃监狱服刑。

责任编辑:于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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