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院:“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今日开庭

来源:微信公众号“温州法院”

2019-01-04 16:47

据微信公众号“温州法院”1月4日报道,1月4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由温州中院常务副院长陈有为承办并担任审判长,还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

被告人钟元,男,1991年6月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务工人员,四川省金堂县人。因本案于2018年8月28日被乐清市公安局逮捕,同年11月8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温州中院提起公诉,温州中院于同日立案。

温州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钟元因赌博在网络借贷平台欠下债务,预谋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伺机抢劫女乘客财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钟元第一次伺机抢劫女乘客未果。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钟元在从事滴滴顺风车业务时,采取持刀威胁、胶带捆绑的方式,对乘客被害人赵某某实施了抢劫、强奸行为后杀人灭口。提请对被告人钟元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被告人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对其犯罪行为表示后悔,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第一次抢劫系犯罪中止而非预备,且有坦白、悔罪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

因涉及个人隐私,根据法律规定,温州中院以不公开开庭方式进行审理,案件将定期进行宣判。

【阅读延伸】

据温州网此前消息,去年8月25日上午,一条“乐清一女子乘坐滴滴顺风车失联”的信息在网上疯传。据微博网友Super_4ong称,乐清一名23岁姑娘乘坐滴滴顺风车后失联。该女子昨天下午1时从乐清飞虹南路上车,原本下午2时40左右可抵达目的地永嘉上塘。

图自微博

该名网友提到,女孩约在两点十分左右给好友的微信中提到“司机开的山路没有一辆车,有点怕”,约两点十五分左右给另一好友的微信中提到“救命、抢救”,随后失联。该信息,尚未得到警方的进一步确认。

8月25日上午,温州新闻网记者经多方核实,该名女子已经遇害。乐清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另据微信公号“温州检察”消息,“女孩滴滴顺风车遇害案”发生后,温州市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赴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018年10月26日温州市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全面细致核实证据,于11月6日对被告人钟元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从快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唐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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