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歌法草案出炉:辱国歌最高囚3年罚5万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1-08 21:02

【综合/观察者网 童黎】

港媒今天(8日)消息,《国歌法》香港本地立法草案正式出炉。草案当天提交至行政会议讨论并获拍板通过,本月内将会交至立法会进行首读。

据报道,草案建议特首可规定应当播放国歌的重要场合,除国庆、回归等重要节日外,提出在特首、行政会议成员、法官及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前,须播放国歌,借以涵盖公职人员宣誓时的礼仪。草案将以附表形式列明香港须奏唱国歌的场合。

图自大公报

另外,草案还将列明任何人公开、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可判监三年、罚款五万元港币(约合人民币4.4万),同时规定国歌不得用于商业及私人丧事活动。

香港大公网指出,《国歌法》于2017年10月于内地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其后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区政府通过本地立法落实。而香港的《国歌法》需要充分反映全国性法律的原意和目的,也要充分考虑香港实际情况,并非照抄全条法例。

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上月回应道,《国歌法》并非要向哪方施压,并强调此事早已在坊间讨论多时,相信通过解释、讲解,能让大家明白立法的需要性。

草案罗列香港须奏唱国歌的场合,例如学校举行升旗礼 图自《星岛日报》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也曾表示,《国歌法》在本地立法是理所当然;如同《国旗及国徽条例》立法的经验,市民不应该反应过度。

另据《星岛日报》报道,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认为,若议员刻意缺席奏国歌环节,例如在奏国歌环节离开会议厅,或刻意在会议厅外停留不进入,有可能违反《宣誓及声明条例》,若违反则有可能被取消当选资格,但他承认难以判断议员缺席的真正意图。

汤家骅指出,《国歌法》并非规定任何人必须唱国歌,而是不可侮辱国歌,因此若有议员刻意缺席奏国歌环节,只会触及《宣誓及声明条例》,与《国歌法》无关。此外,在立法会议员宣誓时奏国歌是应有之义,“不应该说政府逼你出席(奏国歌环节),而是责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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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童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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