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原董事长被提起公诉: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

2019-03-27 08:31

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3月26日消息,日前,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永生(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永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6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永生利用其担任临洮县县委副书记(挂职),陇西县县长、县委书记,定西市副市长,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部分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2012年,被告人王永生在担任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在购买房产用于建设IDC机房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6月7日,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永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延伸阅读

在6月7日读者传媒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更换公司董事议案,原董事长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王永生简历

王永生,男,汉族,1961年11月生,甘肃兰州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

1980.09—1984.07西北师范大学化学系分析化学专业学习

1984.07—1987.08西北师范大学化学系分析化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1987.08—1990.03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

1990.03—1993.04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化学系副主任

1993.04—1995.10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化学系主任

1995.10—2000.04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化学系主任(其间:1996.04—2000.04挂职任临洮县委副书记)

2000.04—2000.12陇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0.12—2001.09陇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09—2003.12陇西县委书记

2003.12—2007.01定西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7.01—2008.05定西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8.05—2011.08定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1.08—2013.04甘肃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公司总经理

2013.04—2016.04甘肃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6.04—2017.12甘肃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12—2018.06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吕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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