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的尴尬!伪造冒用他人公司印章参与竞标,没想到“正版”公司也来了……

来源:封面新闻

2019-04-05 09:05

《水浒传》中,李鬼冒名李逵,拉大旗作虎皮,拦路抢劫,最终要到了李逵本人面前。冒用行为本就违法,当场揭穿更是尴尬。近日,在四川都江堰,也出现了这样一位“李鬼”。

没公司、没资质却想参与废品收购项目竞标,杨某某打起了“小算盘”。先按照他人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在街边小摊上复制了一个印章。随后,使用该印章参与竞标,没想到,却被也来竞标的“正版”公司逮了个正着。

据封面新闻报道,目前,该案经都江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已经宣判,杨某某犯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帮我刻个章,样子就照着这个图来,不要下面营业部那就行。”2018年10月20日,四川都江堰男子杨某某在街边,找到了一个刻章、配钥匙的流动摊点,要求摊主帮其制作一枚公司印章。

而印章的内容、样式都要按照某公司印章复印件来,为了显得高大上一点,他还特意强调,去掉章上具体营业部的名称。两人商议,制章价格为100元,第二天取章。

按图刻章、稍作修改,这疑点重重的印章究竟是要干什么用的呢?

原来,杨某某听闻中铁12局有一个建筑废料回收的招投标项目,想到这会是一笔大生意,他也想参与竞标。

但是,杨某某本人并没有公司,也没有相应的资质可以参与竞标。“我想起之前合作的一个公司,是从事这个行业的,正好有他们印章的复印件。”

随后,杨某某就翻出了该公司的印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仿制好印章一周后,他明目张胆地去参与了竞标。

填好报价、盖好章,杨某某本以为自己处理得天衣无缝,没想到,“正版”公司也来竞标了。真假公司,两份标书,在竞标现场狭路相逢,“我们去交标书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已经参与竞标了,不能重复参加。”

“正版”公司工作人员觉得事有蹊跷,随后询问了下属站点,均未提交标书,再仔细比对印章和投标人的姓名,他们认为,是自己公司的印章被盗用了,随即报了案。

10多天后,都江堰市公安局民警就找到了杨某某,并扣押了他伪造的公司印章。2019年1月25日,都江堰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

法院认为,杨某某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依法应予处罚。考虑到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依法扣押其作案时使用的智能手机、伪造印章、营业执照复印件。

(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责任编辑:郭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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