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版权风波”引争议,央视评论:严惩视觉中国,切掉知识产权市场的毒瘤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4-14 08:24

近日,“视觉中国”因黑洞照片版权问题引发公众质疑,一个号称以版权保护见长的公司,却被发现连国旗、国徽都明码标价,这场“视觉中国版权风波”立刻引发了巨大争议。就此事,央视《晚间新闻》4月13日发表评论称:严惩视觉中国,切掉知识产权市场的毒瘤。

4月13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晚间新闻》节目回顾了这次“视觉中国版权风波”事件。

北京时间4月10日,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公布,这是人类首次通过图像直观地看到黑洞。该照片由 “事件视界望远镜(EHT)”项目所捕获,这张照片光冲洗就花了两年。然而,就在大家纷纷转载该照片的时候,有网友发现,在号称拥有全球优质正版视觉内容平台的视觉中国官网上,这张黑洞照片被标注为视觉中国“版权所有”的编辑图片,并称此图来源为欧洲南方天文台,“如用于商业用途,请咨询客服代表”。此举引起舆论不满。

但标注照片来源的欧洲南方天文台(简称ESO)在回复国内媒体采访请求时明确表示:该组织从未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和组织,视觉中国也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他们。

面对众多质疑,视觉中国随后发表的声明称,是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的编辑类使用授权。虽然声明中也提到“该图片授权并非独家”,但也同时强调“该图片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不能’作为商业类使用”。

网友们还发现,除了黑洞照片,国旗、国徽也被视觉中国标注了版权。随后,共青团中央和人民日报的官微分别就此问题@视觉中国。4月11日傍晚,视觉中国发文致歉,称已经下线不合规的图片。4月11日,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约谈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4月12日凌晨,视觉中国再发致歉信,表示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作者就是著作权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创新、创造性的劳动。平台直接将他人的作品打上水印,拿这个盖戳卖钱本身,就是对著作权的侵权。对于未来如何加强版权保护,专家建议:首先,应该加强版权登记制度;其次,应该加强图片网站自身的审查。

央视网《晚间新闻》评论指出,一个宇宙黑洞引出了一个行业黑洞。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有更多更好的原创作品,这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我国也在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和监管体系建设。视觉中国以“能奈我何”的嘴脸,把法务做成销售,一头侵犯原创者的合法权益,一头又对使用者进行“维权敲诈”, 既苦了原创者也苦了使用者。

所以才有了网上那句“苦视觉中国久已”。这种恶劣的勾当屡屡得逞,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更向公众展示了版权交易中一颗吸血的毒瘤。严惩“视觉中国”很有必要,严防“下一个视觉中国”更有必要。健康良性的版权市场必然是激励原创者创作热情的市场;必然是不给“视觉中国们”任何生存机会的市场。

责任编辑:严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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