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锦绣未央》被认定抄袭判赔13万元 另有11案待宣判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5-08 14:49

【文/观察者网 阮佳琪】

今天(8日)一早,为期2年的《锦绣未央》小说侵权首案于朝阳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静侵权成立,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及维权开支1.65万,共计13.65万元。

同时,判决生效之日起,周静立即停止小说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被告当当网立即停止小说销售。

此案为《锦绣未央》侵权案首案,另有11案等待法院后续宣判,共同维权的作家中还包括著名武侠小说作家温瑞安。该系列纠纷于2017年1月立案,是由汪海林、余飞等几十位编剧资助的公益维权事件。

图自@作家维权律师团负责人王国华

2017年1月初,由唐嫣、罗晋、吴建豪主演的古装剧《锦绣未央》,原著被指出抄袭200余本小说,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锦绣未央》剧照

小说《锦绣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由周静所写,并自2012年6月起陆续对外发表,该作品在发表后曾一度爆款热文,吸引不少读者的目光,但被质疑涉嫌抄袭的声音也从未停止。

据浙江在线报道,《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笔名:秦简),曾是网络原创文学网站“潇湘书院”的签约作者。《锦绣未央》出版成书之后,周静签约于正工作室改做编剧,曾续写过电视剧《美人制造》的剧本。

作为周静的成名作,《锦绣未央》原作名为《庶女有毒》,2012年6月起在“潇湘书院”连载。隔年2月,便有网友指出其大量抄袭,许多章节只改了人名就直接照搬过来。

这些网友们自发组成了“《锦绣未央》抄袭案助手”,进行“调色盘”比对工程,即将抄袭文与原文放在一左一右进行对比,相同段落用颜色标明的表格。

一直进行到2016年7月,他们才将270万字的《锦绣未央》初步整理完毕,发现整本书共抄袭200余本小说,全书294章仅9章未抄袭,抄袭部分多为整章复制。而面对指控,周静回应称,情节基本属于原创,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志愿者受访

2017年2月21日的《中国电影报道》

对此,在多名志愿者以及汪海林、余飞等几十位编剧的公益资助下,涉及被抄袭的11名作者发起联合申诉,将周静告上法庭,称其未经同意便在《锦绣未央》中大量抄袭自己的文字,且在大量作者和读者的抗议之下,仍未停止侵权行为,反将侵权作品授权第三方改编为电视剧、手机游戏和漫画,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要求《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及销售商停止侵权并道歉,索赔200余万元。

随后,与金庸、梁羽生、古龙齐名的知名武侠小说作家温瑞安也加入诉讼。

2017年3月,@编剧余飞 宣布温瑞安加入诉讼

据统计,该案共涉及包括《身历六帝宠不衰》、《胭脂泪妆》、《一世为臣》、《重生之药香》等在内共计18部权利作品。2017年4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首先对《身历六帝宠不衰》一案进行审理。

《身历六帝宠不衰》由沈文文(笔名:追月逐花)所著,并于2009年出版。作家维权律师团负责人王国华曾表示,《锦绣未央》涉及抄袭《身历六帝宠不衰》的部分经过详细的统计、核对发现涉及语句580处,涉及情节118个。

作家维权团队方面的律师也在辩护时指出,虽然侵权作品改编了人物的名称,但故事的情节、场景,细节的描写,完全一致,这些行为明显超出了合理借鉴的范围,构成了对原告权利作品的侵权。

沈文文认为,周静的行为已侵害了沈文文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其造成了极大损害。当当网对图书《锦绣未央》进行了销售,故以侵害著作权纠纷将周静、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当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周静及当当公司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周静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9.4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65万元。

而被告律师表示,由于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太多,时间紧,需要回去详细比对后给出意见。

当当网一方则表示,其只负责图书的发行。作为版权局核准的正版图书,发行并无问题,至于图书的侵权问题则与当当网无关。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说《身历六帝宠不衰》一书注明的作者为“追花逐月”。根据该书署名情况及作者介绍,结合该作者出版其他书籍时载明“追花逐月,真名沈文文”的事实,可以确定沈文文为《身历六帝宠不衰》的作者,享有著作权。

同时法院认为,结合文字的相似程度、数量,考虑上下文的衔接,《锦绣未央》采用了《身历六帝宠不衰》中具有独创性的背景设置、出场安排、矛盾冲突和具体的情节设计,二者已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情节,属于对沈文文《身历六帝宠不衰》著作权的侵害。

因周静未提交任何获利证据,法院综合其未经许可使用语句数量较多,大量语句完全相同,侵权情节严重,周静抄袭他人作品的主观故意明显,小说《锦绣未央》被改编成电视剧、游戏,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等因素,将损害赔偿数额酌定为12万元。而当当公司已举证证明其销售《锦绣未央》图书的来源,故依法应承担停止销售的法律责任。

今天早上,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锦绣未央》侵害了沈文文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故判决周静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当当公司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周静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65万元,驳回原告沈文文的其他诉讼请求。

图自@作家维权律师团负责人王国华

审判一结束,原告沈文文通过微博@作家追月逐花 公布了胜诉喜讯。

表达喜悦的同时,她还提到了两年来维权不易,感谢一路陪伴帮助的编剧与志愿者,“愿社会的良心永存,也愿抄袭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作家追月逐花 博文节选

志愿者及相关反抄袭团队也通过微博公布胜诉喜讯。

作为参与众筹诉讼费资助此次公益维权案件的领头人,著名编剧汪海林也第一时间发布胜诉消息,并对余下10起侵权案件寄予期望。

汪海林在这两年间曾多次公开严厉批评《锦绣未央》的抄袭行径恶劣。

去年,汪海林在参加节目《圆桌派》时表示,难以置信《锦绣未央》抄袭了200多本书,而被抄袭的原作者都是没有名气的穷作家,维权过程也相当不易。

面对这样的抄袭乱象,他多次强调原创是影视创作的核心,“我们编剧自己掏钱反抄袭,不是因为道德洁癖,这是行业自救的问题。文化建设需要内容和人才,如果内容都是抄袭,人才是小偷,那这个行业就完蛋了。”

许多原创作者在被抄袭后,由于经济压力等问题,一般不会寻求法律帮助,即便诉诸法律也可能耗费大量精力财力,甚至抄袭者可能还会从官司中得益获得更大的名气。

就拿《锦绣未央》来讲,尽管播出期间,抄袭风波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但最后总网播量也达到了190亿。

在这场过程坎坷的“反抄袭”战役中,众多热爱网络文学、尊重原创版权的年轻读者粉丝,成为了此次维权诉讼的主力军,联合编剧们资助力量,给予了11名被抄袭作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勇气。

编剧余飞在《中国电影报道》的采访中,称赞当下的许多年轻人对维护版权有一定的保护意识,得知抄袭后会坚决抵制。

这些年轻人的正确是非观让他感到备受鼓舞,也对他们推动影视创作的原创性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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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阮佳琪
锦绣未央 抄袭 汪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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