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非洲区负责人被辞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5-24 13:43
(观察者网讯)
小米副总裁、非洲地区负责人汪凌鸣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被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随后被辞退。
据央视网5月24日消息,23日晚,小米集团国际业务部全员收到内部邮件,邮件内容显示,小米非洲地区负责人、公司副总裁汪凌鸣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小米集团对汪凌鸣进行辞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内容为: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另据北青报消息,24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从海淀警方证实,违法行为人汪某某(男,44岁)涉嫌猥亵,于5月14日被海淀警方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汪凌鸣曾任话机世界集团首届董事、天语手机副总裁等职务。2017年上半年,汪凌鸣加入小米,曾任小米公司副总裁,兼任销售与服务部总经理。今年1月,小米公司曾发集团文件,为尽快推动小米非洲业务的拓展,成立非洲地区部,由汪凌鸣负责,向王翔汇报。
“36氪”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汪凌鸣带着KPI走马上任,要把全球销量做到1.4亿部。在中国区,据《财经》报道,汪凌鸣当时的任务是要“四个季度重回中国第一”。
然而,小米2018年的销量没有明显起色,全球销量为1.2亿部,国内销量相比2017年的5500万部有所下滑,只有5200万部,市场份额出现萎缩。
2019年1月,汪凌鸣调任非洲地区部,向王翔汇报。销售与服务部改组为中国区,由合伙人王川负责。5月,雷军又亲自接过重担,兼任中国区总裁。
小米人力资源部通知邮件原文:
各位同事
国际部员工汪凌鸣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公司对这类违法行为坚决持零容忍态度,国际部管理层经讨论决定对汪凌鸣予以辞退。
遵纪守法、正直诚信是对我们每一位同事最基本的要求。建设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公司,高要所有同事都始终坚守道德底线、保持自尊自爱。
人力资源部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