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养蛏大王“跳海维权”案一审,法庭未认定签定协议时受胁迫

来源:界面新闻

2019-07-05 19:02

【导读】 李安瑞父子不服一审判决,已于近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新证据。

【文丨界面新闻 翟星理】

福建宁德“养蛏大王”李安瑞因养殖场征收争议与当地政府对簿公堂,对于原告方所称当初是受到胁迫才签订补偿协议,宁德市蕉城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该事实不成立,驳回原告李安瑞的诉讼请求。

李安瑞是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增坂村村民,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围垦养殖以来,他一步步成为福建省宁德市的“养蛏大王”,先后担任过宁德市蕉城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曾被表彰为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十大民营企业家。

围垦之后的滩涂,打捞海蛏的工人。摄影:王学琛

资料显示,2015年,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产业园A区、B区填海造地工程由宁德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其中涉及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增坂村的7、9号养殖塘、属于增坂村两个村民小组的250多亩海域被收储。

2016年5月13日,施工队对增坂村诉争的250多亩海域实施吹砂填海作业。李安瑞率先跳入吹砂池阻止施工。最后有12名村民被警方带走,8人免于起诉,包括李安瑞与其子李旭东在内的4人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刑。

随后,李安瑞父子将宁德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蕉城区漳湾镇政府告上法庭,主张在羁押期间受到刑事案件的压力才向孙友凤出具授权书,请求法院撤销《海域使用补偿协议书》。

吹砂填海之后的土地。摄影:王学琛

李安瑞称,当时他的身体和精神状态不乐观,经家人极力劝说,最终李安瑞向妻子孙友凤出具授权委托书,孙友凤代表增坂大塘(李安瑞联合体)与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了《海域使用补偿协议书》,补偿标准为每亩42000元。两天后,李安瑞、李旭东被取保候审。

2019年3月19日本案在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公开审理,李旭东作为证人向法庭陈述了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与其父被外提协商征收补偿一事。在庭审中,宁德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蕉城区漳湾镇政府否认胁迫李安瑞,主张签定补偿协议是李安瑞真实意思的表示。

2019年3月25日,蕉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9年6月底,李安瑞收到判决书。蕉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李安瑞委托孙友凤与宁德市土地收储中心签定《海域使用补偿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驳回原告李安瑞的诉讼请求。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闽0902行初162号显示,李安瑞父子主张的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外提至法院协商征收补偿一事,并未出现在庭审调查认定的事实中。

李安瑞父子不服一审判决,已于近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新证据。

责任编辑: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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