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查获烈性炸药TATP“历来最多”,再拘两人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7-21 16:19

(观察者网讯)

继昨日(20日)搜查发现爆炸品并逮捕一人后,因涉嫌“无牌藏有爆炸品”,香港警方当天再度拘捕两人。

综合《大公报》等港媒报道,19日,香港警方突击搜查位于荃湾区一座工厂大厦的一个单位,查获两公斤烈性炸药TATP(三过氧化三丙酮),以及燃烧弹、镪水等武器。其中,查获烈性炸药TATP的数量为“本港历来最多”。

同时,香港警方先后拘捕了3名男子。香港“东网”7月21日消息,在突袭荃湾区工厂大厦时,警方当场拘捕一名卢姓男子。而经进一步调查,香港警方又分别在荃湾及上水区拘捕两名侯姓及邓姓的本地男子。

《大公报》称,所有被捕男子现正被警方扣留,调查是否与近期“反修例”事件有关。同时,警方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目前,“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已证实,其中一名卢姓男子为其成员,但否认称有任何制作爆炸品的计划,并请律师协助保释。

疑似爆炸品粉末 图片来源:港媒

爆炸炸药已被处置

港媒报道称,香港警方19日晚10点半接获线报,荃湾德士古道142号隆盛工厂大厦20楼一单位,发现疑似爆炸品以及燃烧弹,于是通知警方爆炸品处理课(EOD)成员到场支援。

警方爆炸品处理课炸弹处理表示,到场了解情况并经过测试后,证实危险物品为烈性炸药TATP。随后疏散整幢楼人士并封锁大厦及部分行车道,通知爆炸品处理课人员到场,消防人员也到场戒备。

20日早上七点左右,香港警察爆炸品处理课人员现场引爆一公斤爆炸品。经评估后,认为将爆炸品移离大厦有危险。爆炸品处理课其后分4次将余下的一公斤TATP在后楼梯引爆,至入夜后完成引爆全部TATP。

警方:不排除拘捕更多人

同日,香港警方在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和下午的记者会上均提到捣毁了一个“武器库”,称现在举行公众集会的危险性增加。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表示,目前仍在调查相关爆炸品的用途。

另据高级警司李桂华介绍,涉事单位被租用数个月,面积约200平方英尺(约合18平方米),现场环境混乱,查获2公斤TATP、10枚燃烧弹、3支镪水、1罐电油、3支弹叉、1把牛肉刀、一些化学物品、一批口罩、头盔、扬声器及烧杯。

图片来源:港媒

另外,警方还检获“反修例”的标语及两件写有“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的衣服,并因涉嫌无牌藏有爆炸品,当场拘捕一名27岁男子卢溢燊,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李桂华称,警方正调查事件是否与标语上的组织有关,相关场地被租用数个月,内部混乱。他批评制造爆炸品行为对社会大众极不负责任,而TATP炸药性质不稳定,有可能突然爆炸,自行制造炸药相当危险。

而爆炸品处理课警司马伟德将事发地形容为“制作强力爆炸品的自家实验室(home-made laboratory)”,并称由于TATP非常危险及不稳定,因而只能自行制作,不能购买。在有关单位制作TATP会危害工厂大厦内外的人员,情况令人担忧。

随后,警方分别在荃湾及上水拘捕了报称为卢溢燊的朋友——25岁的侯中宇及邓梓骢。两人均涉嫌“无牌藏有爆炸品”。

而到当晚约11时,昨晚,卢溢燊被警方带回石篱邨石兴楼寓所搜查,之后又被带回荃湾区事发地,再做进一步搜查。警方在该单位内检获一个雪柜、两把风扇、3支通渠水樽盛载的深色液体,以及一个量杯。

卢姓男子20日被警方带回住所,及荃湾工厦现场作进一步调查,TVB 新闻截图

一经定罪,最高判处14年

事件发生后,“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在社交网站承认卢溢燊为其成员,已有律师协助保释,并宣称据他们了解,该仓库一直仅作为存放音响及其他宣传物资之用,不知为何会有爆炸品在单位。

该组织发言人梁颂恒声称,无任何制作爆炸品计划,其组织也无租用任何储存地方,物资交不同成员保管。

香港《大公报》指出,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管有及制造爆炸品,一经定罪,最高判14年。

多名香港政界人士表示,私制炸药是极其危险的行为,质疑此举是为了在未来的冲击行动中造成更大破坏,批评有关举动不顾市民生命安全,若警方有足够证据证实“香港民族阵线”与之有关,应及早将之取缔。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表示,过去数次暴力冲击行动中,暴徒用的武器不断升级,如今除了砖头铁枝,更制造炸药,今次虽破获一处据点,但未知是否仍有其他“军火库”。

谭耀宗认为,有关人等明摆着要不惜一切破坏社会,警方若有足够证据,应将有关组织依法取缔。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指出,这次事件显示,在近期的暴力示威背后隐藏着很大的阴谋,而且过去一系列事件中有很多非常不合理之处,例如冲击过后竟去滋扰商场职员。她呼吁香港市民看清事实,远离暴力。

值得注意的是,“港独”分子之前曾有制造爆炸品的前科。

2015年6月,香港警方根据情报,在西贡蚝涌亚视旧片厂发现爆炸品,包括疑似MP5冲锋枪、改装气枪、可制造高爆炸性炸药的化学原料“三过氧化三丙酮”(TATP)等。警方随后拘捕五名男子,涉嫌串谋制造炸药罪及管有炸药等罪名。最终有三人被判罪入狱26至46个月不等。

同年12月9日,香港立法会外的垃圾桶遭纵火爆炸,警方随后拘捕6名“港独”分子。

2017年3月22日,2名涉案被告被香港区域法院裁定串谋纵火罪罪名成立,分别被判2年及判入劳教中心。法官在判词中强调,用违法方式表达不满,唯一的后果就是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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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奕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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