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殴打同学持续数小时 宁波5名大学生被判刑

来源:宁波日报

2019-09-06 07:32

青少年是家庭乃至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但是,近年来接连曝光的校园内暴力事件,让校园欺凌话题不断发酵。日前,经镇海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校园欺凌案件一审宣判,董某等5名大学生及校外人员陈某犯强制侮辱罪被判刑。

2018年11月的一个深夜,宁波某学院学生董某、卢某、叶某、王某、韩某等人伙同校外人员陈某,经过商量策划,以同学小江(化名)人品不好、怀疑其勾引同学男朋友为由,在该校宿舍内对小江采用口塞纸巾、绑皮带、脱衣拍视频发微信群、灌酒、强迫抽烟、剪头发、身上写侮辱性语言等方式进行凌辱,并对小江进行殴打。欺凌、殴打行为持续数个小时。直到第二天早上,趁看管的董某睡着,小江才得以逃脱,并向宿管阿姨求救。

随后,警方将6人抓获归案。后经法医鉴定,小江的伤势已构成轻微伤。

网络配图

“欺凌行为对小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原来活泼的她,现在长时间不敢去上学,不敢和同学接触,不敢参加社团活动。出门一定要戴上口罩。小江说,她走在路上,总会感觉有人在背后议论她。”承办检察官介绍。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发现,该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涉案的学生容留校外人员留宿女生集体宿舍,并伙同校外人员在晚上就寝时间对被害学生实施了长达数小时的殴打、凌辱,宿舍管理人员从始至终都未发现,校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检察官说,同时,本案中涉案学生都是在酒后滋事,只因一点未经证实的臆想,就对被害人殴打、凌辱,并将视频上传微信群进行扩散,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些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底线。

镇海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名在校大学生中,董某、卢某、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王某因情节显著轻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为了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镇海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校一方面加强校园管理,完善重点时段和关键位置的安全监管,切实规范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执行宿舍封闭管理及巡查制度,并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另一方面要加强思想品德及法制教育,系统性、普遍性开设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知识等课程,将法律常识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并建议该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机制,配备足够的辅导员,建立专门的心理咨询室等。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校表示将认真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针对性建议,及时部署落实防治校园欺凌措施,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责任编辑:奕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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