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已通过医管局取得“爆眼女”医疗报告

来源:观察者网

2019-09-10 08:03

据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9月9日报道,8月11日傍晚有一名女子在尖沙咀警署附近右眼受伤,并送往医院治疗。警方为调查案件,早前曾向法庭申请手令以获取该女子的医疗报告。

香港警方9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警方曾收到反对医管局交出女子医疗报告的律师信,感谢医管局最终交出女子的医疗报告,目前警方正进行审视。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右)见传媒(大公文汇全媒体记者 程朗 摄)

警方强调,由于警方与法庭的申请过程是在宣誓下进行,以法庭手令取得的资料只可用于侦查罪案,故不会公开医疗报告内容,有关资料将与搜集得到的证据进行比对及合并,可以大致还原当晚发生的情况。

据中国新闻网9日报道,8月11日尖沙咀暴力示威期间,一名女子右眼受伤。暴徒随即大做文章,在网上断言该女子是被警方发射的布袋弹打穿眼罩所伤。

但当时现场有媒体拍到女伤者眼罩并无布袋弹,更有人怀疑其伤势是误中附近暴徒弹叉发射的钢珠所造成,但最有力证据之一的眼罩被人私自取走,加上女伤者一直拒绝合作,令警方无法核实受伤原因。

消息称,警方为厘清事件真相,曾向医管局索取女伤者的医疗报告,但被医管局以未获女伤者同意而拒绝;其后,警方向法庭申请搜令索取医疗报告,因仅列出事发地点涉及冲突事件,无女伤者个人资料,医管局拒绝向警方提供医疗报告。

图自“文汇报”

直至上周,警方获得女伤者姓名及身份等资料,并再度取得法庭搜令向医管局索取医疗报告时,女子便委托律师去信医管局,表明反对医院交出医疗报告;女伤者诸般阻挠警方索取医疗报告的动机,令人质疑是否想隐瞒一些不想被公众认清的事实,或是想诬告某些人,造成社会混乱。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质疑,女伤者发律师信阻止警方索取其医疗报告是因为报告内容对示威者不利,指做法无法证明其眼部伤势的成因,“如果报告对她有利,她怎会不公开?”

警方在事件发生后曾多次呼吁女伤者主动就事件报案,令警方可以取得更多资料作调查。

梁美芬指,警方现在已经掌握其身份,是否调查眼部受伤原因不影响警方调查她是否涉及其他犯罪行为,“现时没有办法证明,事件可能是子虚乌有,反对派在这个情况下不应该继续以此事件指责警方犯错误。”

责任编辑:赵挪亚
香港 暴力示威 香港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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