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斤小伙花6600元签约减肥,因一根火腿肠被开除,教练反而更生气…

来源:微信公众号“江苏新闻”

2019-09-25 13:46

山东青岛的小裴,跨越数百公里,到扬州的一家减肥机构签约减肥。可就在上周五(20日),小裴突然被开除了,原因竟是他偷吃了一根火腿肠。

小裴介绍,自己今年22岁,体重却有240斤。上个月,他在一个视频平台上偶然发现扬州一个减脂营的账号,上面有不少学员减肥成功的案例。9月6日,小裴立赶到扬州,花6600元报名签约加入了减脂营。

随后,小裴开始了封闭式的减肥训练。然而,连接数日的大运动量和减肥餐让小裴感到很不适应。

上周的一天,他实在馋得不行,就到训练营旁的超市买了火腿肠吃,还分给了同在训练营减肥的室友,不料被教练逮个正着,罚他进行了加练。

9月19日,小裴又因为外出透气被发现。这回,教练说什么都要开除他,6600元的费用也一分不退。

任凭小裴怎么请求教练,对方也不愿让自己留下,这让他很生气 , “我太气愤了,我大老远从青岛过来减肥,然后因为这么芝麻大小的事,他们就把我赶出去了。 ”

小裴的教练表示,小裴连连犯错,而且影响其他学员, 为了训练营的减肥效果,他们必须加以处置,以儆效尤,“三番五次给他们开会,不能吃东西,逮到开除的,如果觉得我们的错,觉得不合法,我们来承担这个责任。”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上,记者看到一条备注: 如果学员未成年,减脂营与监护人沟通之后,学员仍不遵守管理制度,减脂营有权利终止协议,也不退钱。

小裴则强调,合同的相关条款主要针对未成年人,自己已经成年,不适用该条款。

减脂营负责人表示,像这样犯错中途被开除的不止一个,因为来的都是“减肥困难户”,他们必须严格管束。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虽说严格,但绝非虐待, 而是会根据不同人的情况,制定减肥方案, “饿的时候,有些脱脂牛奶、黄瓜、生菜,这些东西是可以给他们吃的,不是一个月都不能出去,只要减得好,可以放假出去吃点东西,当做奖励餐。”

尽管如此,法律界人士却表示,基于减肥的目的,减脂营可以指定相关规定,用以管束和惩戒学员。 但双方订立的合同中相关条款显失公平,也不具法律效力, 并不能因为学员吃火腿肠、私自外出,就解除合同, 而且一分钱都不退。

经过协商, 减脂营已经退还部分费用,小裴已经返回青岛。

(记者/ 张建 王晓博 支旭召 王望 扬州台)

责任编辑: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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