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禁蒙面法》实施以来77人涉事被捕

来源:观察者网

2019-10-08 18:30

(观察者网讯)

香港特区自10月5日凌晨起实施《禁止蒙面规例》(简称《禁蒙面法》),香港警方8日表示,《禁蒙面法》实施至今,已经有77人因涉嫌触犯相关条例被捕。

据香港警察脸书账号消息,警方8日下午召开例行记者会,警察公共关系科署理总警司江永祥表示,由6月至今,警方共拘捕2363人,包括1847名男子及516名女子,年龄介乎12至83岁,涉嫌罪行包括非法集结、暴动、藏有攻击性武器、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妨碍公务、刑事毁坏、袭警、身处非法集结使用蒙面物品、没有遵从要求除去蒙面物品等。

警察公共关系科署理总警司江永祥  港警发布会截图

自《禁蒙面法》实施至今,警方共拘捕77人涉及有关罪行,包括50男及27女,年龄介乎12至41岁,其中74人涉嫌身处非法集结使用蒙面物品;另外3人因不合作,于警方截查时拒绝除去蒙面物品,涉嫌没有遵从要求除去蒙面物品。

截至10月7日,共有14名警员在周末假期的行动中受伤,包括10月4日晚一名便衣警在元朗执勤时被示威者围殴及用汽油弹袭击,人员左前额、后脑、右肋骨等多处受伤;10月7日晚上,一名警员在将军澳驱散示威期间,被人从高处投掷自行车袭中头部,受伤倒地,头部及颈部重创。

警务处新界北总区指挥官郭荫庸指出,过去四个月暴徒的暴力程度不断升级恶化,他们蒙面作恶,变得更凶残及野蛮,令香港社会法治严重受损。任何人或机构、店铺发表的言论如果不合暴徒心意,他们就以暴力解决,执行私刑。

郭荫庸表示,暴徒向警员发动致命袭击,公然挑战法治,完全超越文明社会的底线,全社会都应齐声谴责。

警务处新界北总区指挥官郭荫庸  港警发布会截图

央视新闻客户端此前报道,4日下午15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举行记者会,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将从10月5日凌晨起实施。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受规管的公众集会或游行,包括非法集会、未经批准的集结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违例者最高可监禁1年,罚款2.5万港元。

责任编辑:王恺雯
禁蒙面法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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