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戍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六问”

来源:观察者网

2018-03-03 08:15

施戍杰

施戍杰作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

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仍然处于高位,其负面影响也逐步显现。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但要凝聚社会共识,还必须厘清一些基本认识问题。

(一)较高的收入分配差距合理吗

在经济发展的特定阶段,收入分配差距在一段时期出现一定幅度的扩大有其客观原因,难以避免。但这并不等于说,收入分配差距处于高位本身具有“合理性”。历史经验表明,收入分配差距长期处于高位通常会产生严重的经济问题和政治恶果,不可将其“合理化”。

“19世纪至20世纪初”与“20世纪80年代后”,发达国家两次经历收入分配差距的持续扩大,而在1929和2008年均以发达国家为起点爆发全球性经济危机。这并非巧合。两次危机的直接原因是家庭部门杠杆率快速增加后的破裂,如20世纪20年代消费信贷与21世纪初次级贷的爆发式增长。但其根本原因却是在生产领域,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导致的有效需求不足。增加杠杆率,可以延迟因收入分配差距导致的消费能力和生产能力不匹配的矛盾。但这只是将矛盾转移到金融领域,随着矛盾的积累,最终产生经济危机,并逐步向政治危机蔓延。

我国基尼系数虽自2008年后连续七年下降,但2016年又略有回升达0.465,不仅仍然处于高位,而且已经连续多年超过0.4的警戒水平,其负面影响绝不可轻忽,无疑亟待缩小。

(二)收入分配差距是否会随着经济增长自发缩小

20世纪50年代,库兹涅茨曾根据发达国家当时的历史经验,提出收入分配差距会随经济增长先扩大、后缩小,呈“倒U”型曲线的假说。受这一假说的影响,很多人主张,政府应当“重增长、轻分配”,在经济增长中扩大了的收入分配差距,会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增长而自发缩小。

2014年09月07日,河南省郑州一房地产项目外墙的房地产广告下吃午饭的农民工,他们就这个房产项目的建设者。(@视觉中国)

但如果将历史视域向后延展,囊括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经验事实,就会发现其收入分配差距在整个20世纪呈现的是先缩小、后扩大的“正U”型曲线。这说明,经济增长与财富积累并不必然带来收入分配差距缩小。进一步看,在发达国家两次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时期,政府都是采取放松管制、自由放任的政策取向;而在发达国家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的时期,政府的政策取向则是加强市场管理、加大再分配力度。由此可见,政府是否作为以及如何作为,对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至关重要。

当前,在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已经处于高位的情况下,如果迷信“倒U曲线”假说,仍然只注重经济增长速度,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极易造成收入分配迅速恶化,进而导致经济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甚至中断现代化进程。

(三)发达国家都没有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中国能够成功吗

有学者认为,既然连西方发达国家都未能解决收入分配问题,中国就更无办法,甚至怀疑效率与平等的冲突本身就是无解的。这种认识并不正确。

一方面,虽然发达国家的收入分配差距在20世纪80年代后大幅上升,但我国当前的收入分配差距还要高于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即使以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为标杆(北欧国家更低),也完全有下降空间。

另一方面,上述认识的内在逻辑,是将中国的现代化等同于西方化过程,如果中国无法跳出西方模式,自然无法破解后者自身都无法解决的矛盾。但如果从世界历史的视角出发,西方模式只是现代化模式中的一种。中国完全可以超越其路径和目标,通过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实现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多数人利益和少数人利益的动态统一,为人类社会探索更好的制度安排和现代化路径。

(四)是不是只要实现机会平等,结果平等就不重要了

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很多人更加注重机会平等,而对结果平等有所忽视。但相较“19世纪至20世纪初”,发达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后”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更多体现出机会平等的特征,却仍然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和政治危机。这无疑需要更加深入的理论思考。

第一,不能只是简单地“促进机会平等”,更重要的是提升机会平等的质量。一是不仅要让每一个人都拥有发展的机会,还要不断提高机会享有的均等性。二是要不断增加机会本身的供给,减少机会稀缺导致的结构不平等。例如,当每个人都拥有同等概率进入金字塔顶端,这一概率是50%、10%还是1%,将决定金字塔的形态,所导致结果不平等的程度也存在很大差异。三是谁获得机会、如何获得机会同样重要。要让财富的生产者和创造者,而非寻租者和攫取者获得机会。

第二,不能将机会平等与结果平等简单割裂。不顾结果平等、单独促进机会平等是难以持续的。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后的结果不平等,已经对机会平等产生负面影响。有研究指出,基尼系数越高的OECD国家,不平等的代际传递越强,机会分布越不均衡。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结果不平等比较低,人们有相对平等的机会“先富起来”;而随着结果不平等长期处于高位,机会平等也被不断侵蚀。当前,各种“二代”现象说明,不平等的代际传递已十分严重。

(五)当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会不会损害经济增长

2011年以来,我国经济出现增速下行与结构失衡。有人担心,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会进一步损害经济增长。但其实,“稳增长”还是“优分配”并非两难选择,当前阶段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恰恰是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的前提条件。

随着增长阶段的演进,我国经济的增长条件出现重大变化:人均资本逐步增加,资本回报率开始下降;劳动力供求关系出现转折性变化,工资成本优势不断削减;同前沿国家技术差距在缩小,通过购买国外设备来模仿、引进前沿技术的难度加大。正是由于以物质资本积累为主动力的增长方式与新的增长条件不匹配,导致经济结构出现失衡。

最低工资标准(@东方IC)

当前阶段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关键是转变增长方式,转向更多依靠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本积累,而这又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为前提。一方面,在需求侧,随着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步消失,转变增长方式需要更多依靠内需引领,而较高的收入分配差距会限制占人口大多数的低收入群体实现消费升级,导致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缺少足够的市场支撑。另一方面,在供给侧,较高的收入分配差距也会造成占人口大多数的低收入群体对人力资本投入不足,造成效率损失。

(六)当前阶段如何缩小我国收入分配差距

第一,不使用强刺激政策稳增长。在增长条件已出现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再以发货币、扩信贷的方式,维系传统以物质资本积累为主动力的增长方式,虽会产生一时之效,却将进一步降低投资效率,透支增长潜力,加大债务风险。这不仅不可持续,还会推高资产泡沫,导致原本已经处于高位的收入分配差距进一步扩大。

第二,实现增长方式转变与劳动收入占比提升的良性互动。企业总是在成本约束下做出利润最大化选择。应当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工资较快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而非通过政府干预加以延缓,从而激发其转向依靠人力资本和技术创新,建立对外竞争新优势。同时,人力资本在生产中贡献的增加,也将促使成果分配更多向劳动者倾斜。

2017年12月12日,辽宁省沈阳市,警方将拖欠农民工的工钱讨回并发放给农民工(@东方IC)

第三,在继续推进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加速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方面,要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生产要素在区际、城乡间自由流动,充分发挥要素流动的扩散效应。另一方面,要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投入比重,并使之在区域和城乡间均等化。两者结合,将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增强区域与城乡发展的平衡性。

第四,在支持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同时,加大再分配力度。一方面,破除桎梏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壁垒,降低经济运行中的交易费用,提升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这也将为在全球化条件下加大再分配力度创造空间和条件。另一方面,推动税制结构改革,逐步转向以有利于再分配的直接税为主,积极稳妥地提高财产税比重和高收入群体税负,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有效遏制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

(文章原载于《中国经济时报》2018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武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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