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法翻建祖宅遭邻居持民国地契阻拦 国土部门否认有效

来源:兰州晨报

2014-07-01 08:25

据《兰州晨报》7月1日报道,兰州市皋兰县农民魏至春今年对祖上四代居住的住宅进行翻建时,遭到了邻居的阻拦。虽然魏至春家的宅基地经过国土部门的确权且颁发了土地证,可是邻居的理由是一张民国二十九年的契约,称祖上这块土地不属于魏至春家。尽管国土部门认为契约已经失效,但邻居一再认为契约有效。如今魏至春的旧房已被推倒成了一片废墟,新房依然无法顺利开建。

1941年的民国地契(资料图)

合法翻建住宅被阻

6月28日上午,记者来到皋兰县什川镇上车村魏至春的家里。他家的院墙和西面的房屋都被推倒,大量的土石堆在院内。虽然新的地基槽内浇灌上了混凝土,可是依然处在停止施工的状态。

魏至春告诉记者,从爷爷一代开始,他家四代已在这里居住生活了近百年。今年5月8日,经过当地国土部门批准后,他准备对已经破旧不堪的旧房拆除翻建新房,不料遭到一墙之隔邻居的阻拦。其间邻居将施工挖好的地基槽破坏,致使全部地基槽报废。

“房子已经拆除一个多月了,可是被阻无法建设。”魏至春称,这段时间他多次找邻居协商,还表示愿意给钱。也找各方进行协调,但是邻居一直阻止施工。

邻居出示的民国地契

堆满土方但是停建的院落

国土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证件

民国契约阻挡建设

为什么邻居一直阻止施工?魏至春告诉记者,邻居一直认为他建房的宅基地是自己的。理由是民国二十九年,魏至春的爷爷将此宅基地出售给邻居的爷爷。

魏至春给记者提供了一张契约的复印件,在这张立契买卖地基的文约上写明魏至春的爷爷将“约计五厘地”买卖于邻居的爷爷名下,价格是“大洋壹拾元整”,买卖时间是“民国二十九年”。

魏至春称,契约中标明买卖的地方其实现在就归邻居家使用。即使契约标明他所有的宅基地归邻居所有,可是现在他家的宅基地经过土地确权以后,国土部门颁发了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契约早已失效。

记者当日也去邻居家求证房屋翻建一事,但女邻居称这与媒体没任何关系,她什么也不会说。

国土管理部门:民国契约早已失效

据了解,当地村委会多次对此进行协调,早在1990年邻居就以此契约向魏至春家索要宅基地,当时村一级组织就出具了书面处理意见,明确说明邻居的要求是没有正当理由的。今年什川镇国土所也就此进行调查处理,认为魏至春是合法翻建住宅,但多次协调处理无果。

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小方称,民国的地契,在1951年土改之前是有效的。1951年之后的土地契约经土地确权后,政府就会颁发新的土地证明。所以民国时期的土地契约无效,由国土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才是合法有效的。

魏至春希望当地政府能及时处理此事,不要让无效的一纸民国契约挡住合法住宅的正常翻建。

责任编辑:朱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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