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季度组建“环保警察”今年治霾资金逾182亿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7-01-14 22:35

【观察者网 综合】今天(1月14日)上午9时,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幕。北京市代市长蔡奇在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北京将采取的诸多“铁腕治霾”新政。其中,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引发关注。

1月14日,北京代市长蔡奇作政府工作报告(人民网 赵青 摄)

蔡奇全面部署加大力度治理大气污染的举措

中新社1月14日报道,北京今年拟安排182.2亿元人民币资金,用于治理大气污染;并计划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惩偷排超排行为。

据《北京晚报》14日报道,北京市环保局局长方力透露,“环保警察”在今年一季度就将组建。

5年前,北京打响“空气保卫战”。《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至2017年,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要比2012年下降25%以上,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

实现目标并不容易。数据显示,2016年,北京PM2.5年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虽同比下降9.9%,却仍超国家标准1.09倍。

14日提请北京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北京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出,今年,北京市将安排182.2亿元资金治理大气污染。

蔡奇当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全面部署了加大力度治理大气污染的举措

研究——深入研究把握大气污染成因和防治规律,进一步提高治理的实效性;全面实施环境保护监察,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压煤——全年压减燃煤30%、总量降至700万吨以内。

控车——管控重型柴油车;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六个区(简称“城六区”),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区划定区域,实施低排区管控,不符合国III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禁止使用;供应第六阶段成品油,淘汰老旧机动车30万辆等;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建3000个公用充电桩。

减排——加大工业治污减排力度,今年计划清理整治2570家“散乱污”企业等。

降尘——严控扬尘污染,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

首都之窗:2017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图解

执法——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增加环保执法编制,组建环保警察队伍,为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

同时,据微信公众号北京知道(ID: xjb-jingshier)14日报道,蔡奇指出,今年将高水平建设城市副中心,抓紧行政办公区和配套设施建设,年底四大市级机关和相关市属行政部门率先启动搬迁。完善副中心内部路网系统,建设广渠路东延段并开展沿线环境整治。

今年会推进一批优质教育医疗项目落地,建设环球主题公园,基本消除通州区黑臭水体,实现副中心现有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同时,在副中心实施海绵城市试点,大力推进森林湿地和公园绿地建设,深入挖掘以运河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资源,塑造鲜明的城市特色。

今天上午,《北京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交大会审议。《计划》指出,今年北京将加密城市轨道交通网,建成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示范线S1线、燕房线、西郊线,加快建设7号线东延、八通线南延、平谷线等线路,通车里程超过600公里。

在城市道路建设方面,将推进姚家园路、长安街西延等城市道路建设,加快核心区微循环道路建设。新开和优化调整40条公交线路,完成西直门外大街等600公里自行车道和步道设施整治。

此外,今年将加快建设大屯站等一批P+R公共停车场,全面开工建设望京综合交通枢纽及二通厂立体公交场站,建成南锣鼓巷、前门等立体停车场,推进首钢立体车库设施示范建设,推进城市道路路测占道停车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大违章停车监督处罚力度,规范停车管理。

环保警察仍处于探索阶段

据《南方都市报》9日报道,据了解,组建环保警察队伍这一“公安+环保”的队伍建制,自2008年起已在全国多地试点,逐步突破“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执法困境。不过,尚处于探索阶段的环保警察建制之路,依然有一些“绊脚石”需要扫清。

为何需要环保警察?

“企业无赖,环保无奈”

长期以来,环保部门的监管以行政执法为主。面对严重的环境污染行为,环保部门不能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导致“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尴尬局面。

此外,环境污染案件的证据不容易保留,时间一拖就很容易丧失。企业违法成本偏低,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

公安、环保联合办案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2013年6月,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降低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罪门槛。

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案》,为环保警察的设立奠定了法律基础。

全国哪些省市试点?

广东首支队伍在佛山

2008年11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分局正式成立,在全国尚属首例。

此后,全国已有多个省市成立了专司环保执法的警察队伍。在省一级层面成立环保警察的包括浙江、辽宁、河北、山东、贵州五个省。

各地的环保警察,又有不同的叫法。在浙江多叫做“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在辽宁是“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在河北是“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在贵州是“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在山东则是“食药环侦查总队”。

2014年,广东省首个打击环境犯罪的专门队伍成立,即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共计约60名具有长期一线工作经验的经侦民警,经由市公安局内部严格挑选、统一抽调,转为专职的环保警察。

环保警察怎么工作?

“可以强行破门”

环保局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往往遇到企业派人阻拦的情况,有的企业甚至直接大门一关,让执法人员吃“闭门羹”。受制于权限,执法人员无法强行破门,也不能对相关人员进行逮捕或拘留。

“环保警察不一样,他们有强制力,可以强行破门。”有环保局执法人员表示,跟环保警察一起工作,感觉腰杆硬了。警察有刑事执法权,有强制扣押、行政拘留等执法方式,面对破坏秩序、抗法等行为,可以采取硬性措施。

2014年9月28日,佛山市环保警察成立后的首次行动中,两名企业人员双手拦住执法人员,阻止执法工作。公安干警当场将其带走调查。随后,环保警察当场将该厂负责人抓获。

“环保+公安”的执法队伍,在企业排污现场如何工作?据了解,一般是环保警察控制嫌疑人,环保部门现场勘查、采样检测。双方还联合对违法排污企业生产及排污流程、去向等进行勘验取证。

这种联合执法机制,也加速了案件移交、证据鉴定等办案流程。

2014年11月6日,佛山市公安局、佛山市环境保护局打击环境污染联合执法办公室成立。以佛山为例,以往的环保检测鉴定,需要省级检测部门认定后才可以作为立案依据移送公安部门。这一过程往往长达20天,很容易导致犯罪嫌疑人逃匿的情形出现,提高了追捕成本。

而现在,涉及环境犯罪的14种重金属检测,48小时内环保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可能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应立即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认可相关鉴定意见,并同时移送公安部门。

还有哪些“绊脚石”?

编制紧张、执法依据欠缺

2014年5月前后,安徽省铜陵县公安局成立“环保治安办公室”。然而不到半年,此举就被安徽省公安厅一纸文件叫停。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叫停主要是机构编制原因,不允许超出编制来设立办公室。

据了解,除辽宁在省一级公安系统新增环保警察编制外,其余多数地方都是在公安系统内部压缩出编制,补充到打击环境犯罪的专业队伍中去,很少新增编制。

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超撰文指出,环保警察的性质定位、职权范围,有待进一步深入论证,尤其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上,必须进行正规化和程序化构建。

此外,我国现行的环保警察在执法中遭遇到的法律困境是,没有一部可以完全依据的法律。

刘超指出,在环境警察队伍组建之前,环保执法部门对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一般会移交给属地公安机关处置,增加了中间环节。环保警察队伍的成立,可使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实现两个职能部门专业优势的配置,更有利于环保工作的开展。

不过,警察的提前介入也需要制度上的创新。有学者认为,打击环境犯罪时公检法应加强衔接,但警察一般在立案后才能进行侦查。提前介入可能存在程序问题,对此需要谨慎,避免造成警察权滥用。

认识环保警察

优势

1.有刑事执法权:

有强行破门、强制扣押、行政拘留等执法方式。面对破坏秩序、抗法等行为,可采取硬性措施。

2 .“环保+公安”联合执法:

一般是环保警察控制嫌疑人,环保部门现场勘查、采样检测。双方联合对违法排污企业生产及排污流程、去向等进行勘验取证。

3 .办案流程提速:

涉环境犯罪的14种重金属检测,48小时内环保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可能符合刑事追诉标准的,应立即移送公安部门。

局限

1.人事编制紧张:

多数地方在公安系统内部压缩出编制,补充到打击环境犯罪的专业队伍中去,很少新增编制。

2 .执法依据欠缺:

尚无一部可以完全依据的法律。

3 .避免警权滥用:

警察一般在立案后才能进行侦查。环保警察提前介入可能存在程序问题。

访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邢捷接受专访:

“公安与环保权限划分要清晰化”

为何环保警察制度至今未在全国推广?南都记者就此问题专访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邢捷。

南都:此前有多地设立了环保警察,但这一制度为什么至今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邢捷:就全国来看,还是顶层制度设计的问题。我们一些制度的推行是自下而上的。云南、河北、广东等地率先设立环保警察也是出于地方自身的迫切需求。特别是河北省在2013年就建立了环保警察,规格也比较高,在省公安厅设立了环境安全保卫总队。主要的原因还是河北的环境问题突出,在地理上又靠近北京,所以在河北省领导高度重视之下,建立了警察环境执法的专门队伍。

南都:是否有必要在全国推广环保警察

邢捷:在实践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诸如环保警察制度要不要建立?环保部门怎么和公安机关结合,从而体现警察权在环境执法中的作用、力度等?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实践。

我认为环保警察制度的建立,是生态文明建设中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的体现。但是,由于警察权的强制性特点,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运用中也应注意加以规制。

南都:环保警察在实际建立和工作中面对的难点有哪些?

邢捷:首先,是队伍设置的问题。从已有情况来看,一些环保警察队伍是从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警种借编制成立,没有专门的编制。其次,是案源的问题。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等加以解决,也包括政府环保等部门与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和协作。此外,还有和其他部门间的关系问题。比如在环境行政执法上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怎样划分职责?公安执法的力度和手段还是与环保部门有区别的。

当然在这之中,权限的划分还是要清晰化。我个人认为,在侧重点上,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在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科学技术的推广;而公安机关环境执法则重在维护安全与秩序,打击遏制环境犯罪。

责任编辑:廖志鸿
北京 雾霾 警察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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