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民警执法遇阻绊摔抱娃女子 目前已被停职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7-09-01 14:41

据@警民直通车-松江消息,2017年9月1日上午10时30分许,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带领辅警在九杜路涞坊路附近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遭一名违停女性车主暴力阻挠,民警在控制该女子过程中未顾及其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致使女子与儿童倒地。

视频截图

目前,警方已将该女子与儿童送医检查。

此事发生后,松江警方高度重视,涉事民警当即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

下午,@警民直通车-松江 在官微连发两条微博,通报此事。

对此,网友表示,撇开孰是孰非不谈,最可怜的是被摔在地的孩子。

观察者网小编查阅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常见阻碍和妨害交通民警执行职务行为现场处置规程》,该文件第十条,对有未成年人随行的当事人阻碍交通民警执行职务行为的现场处置作出了规定。

规定如下:

及时取证。

使用执法记录仪拍摄取证,可辅以相机、摄像机、手机等设备摄录,全程记录执法过程。有条件的,请求勤务指挥部门(指挥中心)利用街面监控视频对现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录像。做好证据采集工作,尽量收集目击群众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取证。

耐心劝说。

充分利用其未成年子女在场,指出其行为将会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教育其应当为子女安全和健康成长着想,当好子女的行为表率,模范守法,配合执法。

依法告知。

经劝说无效的,交通民警应依法告知其行为属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已被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责令其立即停止。

妥善处置。

对于继续实施阻碍执法行为的当事人,劝说制止无效,确需带离现场的,交通民警可徒手或使用警械将其制服后带离。当事人未成年子女在场时,应确保其安全,要安排民警照看,温言安抚,避免其惊吓跑动造成交通意外。同时,现场处置时,要防止未成年子女突然挤入处置现场造成干扰,或父母拿未成年子女作为抵挡工具、以伤害未成年子女相威胁,增加处置难度。

责任编辑:徐喆
上海 民警 交通 交通法规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布林肯来华谈的怎么样?是否不虚此行?

“看看,这就是美国的警察”

习近平会见布林肯:中美应彼此成就,而不是互相伤害

“宁愿关闭在美业务也不卖”

王毅见布林肯,对美方提出三个“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