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新增7项可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举报驾车吸烟奖10元
来源:微信公号“济南日报”
2017-10-17 21:40
微信公号“济南日报”10月17日消息,山东省济南市的交警又出新招,自即日起,凡是遇有急救车辆可避让而未避让的,急救车驾驶员将对前方车辆进行视频抓拍并实时传输至“随手拍”后台,由交警审核调查之后,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90条的规定对违法驾驶员处以罚款200、记3分的处罚;
目前,济南市急救中心下属的75部120急救车上已配装上了智能行车记录仪设备,并开始使用。
另一方面,如果因为主动避让急救车辆造成越线停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交警将以急救车行驶轨迹为依据及时予以消除。
急救车辆通行规则和社会车辆避让原则
无忧避让之“高速公路”。 本文图均为 微信公众号:济南日报 图
无忧避让之“城市高架路”。
无忧避让之“隧道”。
无忧避让之“设有公交专用车道”。
无忧避让之“设有非机动车道”。
无忧避让之“无护栏、无专用车道”。
同时,交警还公布了新增7种可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后市民举报机动车压骑实线、网状线内停车、驾车时吸烟……都能获得奖励了。
新增7项可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1、举报“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奖励30元;
2、举报“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奖励30元;
3、举报“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奖励20元;
4、举报“机动车压骑实线的”,奖励20元;
5、举报“遇停车排队(缓慢行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的”,奖励10元;
6、举报“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奖励10元;
7、举报“驾驶机动车时有吸烟、使用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奖励10元;
举报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及违法线索,视情给予200元以下奖励。
举报人可以通过济南交警公众参与平台、泉城行+(APP)、济南交警微信平台、122报警电话等方式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相关链接
前期公布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举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的奖励100元;
举报驾驶大中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奖励200元;
举报其他类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奖励200元;
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举报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奖励200元;
举报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200元,举报其他类型车辆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100元;
举报违反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奖励200元;
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举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举报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的奖励300元;
举报驾驶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的奖励500元;
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最高奖励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