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房价涨幅曾是全球第一,如今政府要给房东们发奖金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8-04-29 08:35

此前,万科一“只租不售”楼盘十年180万租金,让租房人哭了;而近日,合肥补贴房东的办法让人“笑”了。

据“每日经济新闻”网站4月29日报道,两天前,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文件称,对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中介、和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的个人,按出租面积进行财政奖补。

也就是说,把你的房子租出去,政府会给你奖补。据说,此举在全国是第一次。但是,看了补贴额度和条件,你也许会哭笑不得。

个人房东奖励12元/平方米

4月27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发《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中介和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的个人均按出租面积进行财政奖补。

先看《办法》细节。该奖励的对象为住房租赁合同已在合肥市登记备案的,

(一)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

(二)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即中介);

(三)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

奖补标准:

(一)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

(二)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元。

(三)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

也就是说,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租出去,房东一年可以获得1200元的奖励。

但是,要得到奖励,不是没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纳税。《办法》称,要获得奖补,其住房必须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且住房出租行为已依法纳税。

据合肥晚报报道,去年10月合肥市出台的文件明确:

对个人出租自有住且月租金30000元以下的,实行4%综合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月租金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的,实行8%综合征收率(含减按1.5%缴纳的增值税)。

以合肥市主城区100平米房子大约2000元/月的租金计算,房东每月要缴纳80元税费,虽然获得1200元奖励,但实际到手只有240元。而且,该办法的有效期只有1年。

不过,话说回来,出租房所得本应该交税。合肥政府的政策,对于之前就老老实实缴税的房东来说,的确是不小的奖励;但如果此前漏税,当然获利不大。

房价高了,对人才的吸引力小了

对于奖补的目的,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表示,鼓励相关企业发展租房业务,指导思想逐步建立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盘活社会存量房源,鼓励住房租赁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的确,经过了2016年房价的猛涨之后,合肥目前的高房价减弱了城市对人才的吸引力。

与杭州、南京同为“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的合肥,在2015年时的地价和房价,被前两者甩出很远。但是,2016年3月,上海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南京、杭州楼市调控政策也连番升级。溢出效应之下,合肥房价出现猛涨。2016年,合肥跻身“全国房价四小龙”。据中商情报网数据,合肥年度涨幅为48.4%。胡润全球房价指数2017中,合肥位列第一。

甚至有统计称,2016年“合肥涨幅全球第一”。

房价上涨之后,如何吸引人才,成了大问题。于是,全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抢人大战”。

▲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合肥积极导入京东方、格力等科技与制造产业,以此导入人口提升经济活力,并通过发展创新公寓等项目来留住人才。但是目前人才落户的意愿并不强烈。

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凌斌表示:“以合肥学院为例,去年将户口带到学校的人大概10%,限购限贷政策来后,买房有点困难了,今年这个比例才上升到15%。”

高房价又扼住了政府挽留人才的手腕。某大型房企开发商向中国房地产报表示:“合肥实施新的人才落户政策有可能给收紧的房地产市场开天窗,所以出现了‘人才落户政策一日游’事件。”

合肥再出人才政策

在房子回归住房属性的背景下,合肥房地产交易量大幅下滑,据合肥房地产交易网数据,2017年合肥九区商品住宅成交19898套,同比跌幅高达73.78%。需求少了,开发商压力就大了,去年甚至出现了降价的情况。

▲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和很多城市一样,2017年下半年以来,合肥加入了“抢人大战”。继2017年6月合肥推出“人才新政20条”之后,4月27日,合肥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恰好和住房租赁财政奖补政策同一天发布。

据合肥日报报道,未来七年,合肥将拿出超百亿元资金“养人”。收入方面,人才政策显示:

对于来合肥企业工作且符合人才目录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合肥市在三年内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

鼓励第三方机构对接产业需求和城市发展,帮助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每成功引进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按每引进一人给予1万元奖励。

每年稳定提供5万个以上实习、见习岗位。利用阳光就业服务平台,为毕业生提供便利的见习机会,对参加见习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3至12个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对见习期满留岗就业率高的见习基地,按吸纳人数给予见习基地人均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住房方面:

凡自愿来合肥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先行落户。这些人才在合肥创新创业,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房。

对新落户在肥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合肥市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此外,还有创业资金。例如,创业补贴,免息贷款、项目资助等。

(王嘉琦)

责任编辑:李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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