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入“世界华人联合会”?全国27省1.5万人被骗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侨网”

2018-07-07 17:45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中国侨网”

看着这些动辄以“世界”“中国”“国际”打头的境内外“高大上”组织,你怕了吗?如果不是专业人士,不经特意查验,只怕打着其中任意一个名号展开活动、洽谈合作,都能在第一时间,轻而易举取得信任与礼遇。

试想,西装革履,名片上印着“世界华人联合会主席”“中国当代教育协会理事”的人,任谁不得礼让三分,恭恭敬敬与之攀谈呢?可你知道吗?以上这些组织全是山寨社团,没一家是合法的!

这些非法组织顶着“世界”、“全球”、“中国”、“中华”等噱头,故意取与国内合法社团相近甚至相同的名字,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骗人+敛财。周遭莫名出现类似字眼的朋友,一定要注意。

今天,小侨就告诉您,哪几类人群,出于哪些心理,最容易被这些骗局选中。不想自己和家人中招,这些你要知道!

易受骗群体一:有点闲钱的市民

2018年年初,不少人通过微信上收到这样一则消息:只要交303元报名费,就能成为“世界华人联合会”会员,入会后,可享受股权分红、工作安排等“福利”。

据称,“世界华人联合会”总部设于西安,实行“五级会员制”管理模式。在全国各省市区设有分会,下设市级办事处、县区小组等。该会主席李某号称“两岸和平使者”,甚至有传言讲,她是某领导人的孙女。

“反正303块钱也不多,况且海外华人本来就挺神秘,可能比较有背景”,许多生活相对富足,手里有些闲钱的市民被这样洗脑。

于是,这个非法利益输送网络迅速扩张,短短数月发展了会员15000多人,遍及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李某通过这种方式敛财数百万人民币。

【补充:据法制网7月4日报道,4月18日,该案主犯“李主席”在陕西西安落网,其他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全国各地相继落网。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对各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易受骗群体二:学生家长

中国国际青少年艺术节、中国国际青少年儿童艺术节、ICAA国际少儿书法大赛……少则几百块多则几千块,孩子就能够参加这些一听就很加分的比赛,甚至可以到境外进行总决赛,谁不心动?

多年来,这类比赛层出不穷。而这些所谓少年儿童才艺大赛的主办方,许多其实正是民政部曝光的“山寨社团”。

吃准家长舍得为孩子花钱的心态,目前,这种比赛已经形成一条“敛财产业链”——随便找几家地方民营机构作为分赛区,而后邀优胜者参加“总决赛”,过程中除了比赛,还安排观光行程,单人收费至少数千元。

图为民营机构在朋友圈中宣传比赛

教育专家表示,受“择校热”风气影响,家长精神状态普遍焦虑,希望孩子多拿比赛证书加重择校的砝码,这才让“山寨比赛”有可乘之机。

易受骗群体三:成功人士

以“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为例,该协会官网上,包括联合国原副秘书长金永健等退休政界人物在内的51位高级顾问赫然在列。

同时,还有包括陈光标在内的67位企业家担任协会副会长,茅于轼、厉以宁、樊纲等学者也被列为经济顾问和金融顾问。但事实上,这一阵容纯属子虚乌有。该协会存在的终极目标,就是以豪华阵容为噱头,吸引更多成功人士入会,大肆向会员征收费用。

据称,该协会随便举办一场联谊乒乓球赛,参费就要数十万元。正是抓准成功人士过于紧张人脉关系,同时也怕在业内同仁中“跌面儿”的心理,这些非法组织才有机会,令在商海浮沉多年的“老马”失蹄。

看到此处,有朋友肯定要忍不住吼一句了:面对乱象,国家怎么就无动于衷,不能成立个有部门,统一认证统一管理呢?

国家给证的,就是真的,就可信;没有国家证件的,就是假的,就不信,岂不是很好分辨,一了百了?在此,小侨不得不向大家科普一下,监管海内外相关组织,还真不是“给一张证”这么简单。

社团情况不同

比如,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离岸社团”主要是指内地居民在境外登记条件较为宽松的国家或地区依规注册、却在中国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山寨社团”是指“离岸社团”中与内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称完全相同或极其相似的组织。

依据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法律属性为境外非政府组织。

法律依据不同

对“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和取缔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以及《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有关取缔和没收非法财产的规定;

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监管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该法第九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

如果未经登记、备案,却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或以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监管部门不同

根据法律法规,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职责属于各级民政部门;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监管职责属于公安部门。

由于这些社团不像境内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负责人,而“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很容易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获得暴利后立刻“人间蒸发”,因此在职责和范围等方面,很难“一刀切”地划于某个部门。

此外,尽管存在不少困难,国家却从未对此现象听之任之。事实上,这两年,对于各种社会组织的监管,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2016年底,公安部发布了《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等文件,为境外非政府组织申请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提供详细指引。

2017年1月1日,《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实施。

图片来自公安部公众号“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

令人欣喜的是,据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最新发布:

截至2018年3月31日,已有354个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在境内依法登记,临时活动备案637项。

另一方面,查询与举报机制也愈发方便健全。如今,想查验您遭遇的是否为“山寨社团”,只需登陆:www.chinanpo.gov.cn/lianst/index.html

输入社团全称,如果出现了查询结果,即可认定,该社团已被民政部曝光的“山寨社团”“离岸社团”。

迅速留好查验方式,并告知家人!擦亮双眼,千万别听“山寨社团”瞎忽悠了!

责任编辑: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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