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的“药神”为啥没被起诉?检察员也承认他是“英雄”

来源:观察者网

2018-07-07 20:54

【文/观察者网 徐乾昂】随着电影《我不是药神》点燃2018年暑期档,3年前那起“陆勇案”重回公众视野。然而事件的主人公陆勇,和电影中的“药神”有着不同的命运: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早在2015年2月就撤回了对陆勇的起诉,后者也因此免受“五年徒刑”。

陆勇(左)和他的扮演者徐峥 图自时光网

昨天(6日),湖南检察官方微博再次转发了其在3年前作出的决定,引来网友的叫好、同行的支持。有人评论,湖南检方的“再表态”不存在被民意绑架,反而是为避免出现不利舆情,值得点赞。

的确,陆勇最终可以“全身而退”,可以说检方功不可没。但此案得以通过“司法”和“道德”的双重考验,背后也有民意舆情的功劳。甚至可以这么理解:正是因为有舆情的介入,检方的调查工作才能“步入正轨”。

网友复习检方声明:“未被舆情绑架”

7月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转发了其在2015年2月公布的《对陆勇不起诉决定书》和《关于对陆勇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案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简而言之,当时的检方认为,“陆勇案”与其他代购进口药案件的区别在于,陆勇的行为并非为了销售。

微博截图,两份声明附在文章最后

对此,沅江市检察院有更充分的说明:

陆勇的行为源起于自己是白血病患者而寻求维持生命的药物;

陆勇所帮助买药的群体是白血病患者,没有为营利而从事销售或者中介等经营药品的人员;

陆勇对白血病病友群体提供的帮助是无偿的;

在国内市场合法的抗癌药品昂贵的情况下,陆勇的行为客观上惠及了白血病患者。

湖南检察这波“再次解释”迅速获得公众关注。截止观察者网发稿,该条微博的转发评论量均已过万,点赞数已经超过2.4万。

不少网友指出,一定要让人知道“这是2015年作出的决定”, 以防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误以为这又是一次对问题的“堵漏式”处理。

当然,湖南省检察院的做法也获得了同行们的点赞和支持。

此外,陆勇本人也转发了这条微博

媒体助攻

虽然声明书上写着“决定不起诉”,但这并不意味陆勇就没有被湖南检方起诉过。

2013年8月下旬,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在查办一网络银行卡贩卖团伙时,将曾购买信用卡的陆勇抓获。2014年7月21日,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对陆勇提起诉讼。

直到2015年1月27日,沅江市法院准许裁定检方“撤回起诉”的请求当天,陆勇仍处于“被羁押状态”。陆勇在这100多天内虽然获得过取保候审,但大部分时间都在看守所度过。

2015年1月20日,陆勇仍在看守所 图自中国青年报

这期间,媒体对“陆勇案”的报道没有停歇。比如南方周末在2014年年末发文,援引负责起诉陆勇案的湖南沅江市检察院检察员罗剑的话,称从普通百姓角度看,陆勇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英雄式”的,“ 法律应该惩治犯罪,但是你们媒体可以呼吁国家对相关法律的健全。”


三联周刊也曾采访到一位认识陆勇的病友,对方称“陆勇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

澎湃新闻同样选择从病友角度出发,并于2014年底获悉,已有几百位病友及家属以《为争取白血病患者基本生存权的的集体自救行为的‘非罪化’而呐喊》发起联名呼吁,请求相关司法部门“不要惩罚自救行为”,“我们白血病人只是为了多活几天”

到了2015年1月,京华时报报道,称联名信已经攒到超过300名白血病病友的签名。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湖南检方开始重新审视此案的调查工作。

为对案件全面补正,检方放弃春节假期

2016年1月,“陆勇案”案件承办人韩检察官向《法制晚报》坦言,2015年1月16日,湖南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从新闻媒体的报道等渠道发现本案的“异常”,当即要求公诉二处派员调卷审查,听取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沅江市检察院的汇报。

随后在 1月19日和1月23日,湖南省检察院卢乐云两次召集专家学者、以及湖南省多名全国优秀公诉人,开始对本案进行分析论证。这期间,检方以及专家小组发现,侦查机关此前还未对关键证人取证,未核实陆勇建立QQ群、以及陆勇在帮助患者购药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这些内容在早前媒体的报道中,均有呈现。

卢乐云

到了2月4日,检方在讨论中第一次指出了“销售”的概念问题,即陆勇的行为不存在营利性质。这个概念的提出,拓展了案件的办理思路,成为本案定性、罪与非罪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2015年2月26日,卢乐云带领公诉二处的工作人员再次赶赴沅江,并在现场做出对陆勇“不起诉”的决定。当天,检方解除了对陆勇的取保候审,“药神”因此重获自由。

电影中的“药神”最终被判了5年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检方为对此案进行全面补证,而所付出的努力。韩检察官透露,复核工作恰好赶上春节假期,公诉二处干脆全部放弃休假,对汇报材料反复斟酌,修改次数多达三四十次。那年春假,副检察长卢乐云也没有休假。

现在回过头来看昨天的那条微博,虽然湖南检方功不可没,但并不能忽略舆情民意对案情发展所起到的作用。

《法制晚报》曾在2016年最“陆勇案”进行总结时,明确对“检方-媒体-舆情”间的联动做出了肯定。文章写道:

(检方)由于精准把脉了刑事司法的价值取向,准确界定了陆勇的行为,并通过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公开发布不起诉决定书和释法说理书,体现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公开,加之检方及时回应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和法学专家对此予以了肯定好评。

而对于经历过一波三折的陆勇,内心或多或少有一丝委屈:

说实话,刚被逮捕被起诉那会,自己心里还是感到有些委屈的,毕竟自己是在帮人,不是牟利。但是,司法部门及时纠正了案件,还了自己清白。媒体后来的报道,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了我们这些特殊的群体,了解到仿制药需要进一步的制度修改和升级等问题,这对于推动具体法律制度的完善,有着很大的意义。”

陆勇

“对此,我觉得个人受得的这些委屈是值得的,”陆勇笑着说道。

延生阅读

《关于对陆勇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案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以及《对陆勇不起诉决定书》如下: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徐乾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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