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见义勇为成被告?央视走访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现场

来源:央视新闻

2018-08-06 10:56

2017年1月9日,河北唐山发生一起“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致其被火车撞亡”案件。目击者朱振彪一边报警一边追赶肇事者张永焕,最终张永焕在疾驰火车前结束生命。尽管朱振彪被认定“见义勇为”,但也让其曾受到张永焕家属索赔60万的起诉书。

这起案件的争议性为全社会带来一次深刻讨论。庭审中,最核心的争议是“朱振彪的追赶是否对张永焕的死亡造成直接威胁”、见义勇为是否有限度”,最终法官根据视频、目击证人等,认定朱振彪的行为没有越界。

今年两会期间,“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被写入最高法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评价称: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见义勇为者敢为,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7月4日,朱振彪收到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

8月5日,央视新闻采访朱振彪,走访案发现场,全盘回顾了整起事件的经过。

2018年7月4日,朱振彪收到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书”。在此之前,同样的行为让他收到的是一纸要求赔偿60万的诉状。

400多天前的这一幕,朱振彪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火车行车记录仪,记录下的影像中,54岁的唐山农民张永焕站到了两条铁轨中间,在张永焕身后100米外的,就是朱振彪。影像中依稀看到,他朝着火车挥舞衣服。

记者:他决定和这个火车发生联系的时候,你当时有其他的预感吗?

朱振彪:当时火车来了,他停下来,他不动了。

记者:然后呢?

朱振彪:火车快到他跟前的时候,他就往上,上了一下。即将到达他跟前,就迈到两轨之间,就这样走了,就没动了。

将时针从这一刻回拨一小时,是朱振彪和张永焕的相遇。2017年1月9日上午11点57分,河北省唐山市古柳街从南向北的道路上发生了一起车祸。朱振彪是目击者。

记者:在你正常行驶过程中你看到了什么?

朱振彪:印象最深的那一刻,就是他们两个即将撞上那一霎那,这是我印象最深的。因为被肇事者他是超越这个肇事人,超越过程中肇事人他歪了一下车把,往左歪了,就撞上了。

相撞的是两辆摩托车,几乎同时倒地,目睹了这一幕的朱振彪直觉有人已经受了伤。

记者:你从车上看到的情景是?

朱振彪:就是被肇事的人飞出去了,肇事人他也倒了,但是扶起自己的摩托车,上了摩托车就跑了。

记者: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朱振彪:要看住对方,是吧,因为对方都不动了。他跑了之后我才明白他是上车跑,这个时候我就按喇叭。

逃跑的人,就是张永焕,54岁,普通农民。从他跨上摩托,离开现场那一刻开始,朱振彪就跟上了他。

记者:当时只有你一个见证人在吗?周围有其他人吗?

朱振彪:我没有看到周围有人,应该就是我自己。

记者:你当时是在车上只是提醒,按笛鸣笛警告?

朱振彪:对,我就按喇叭,长按喇叭。

记者:肇事者的反应呢?

朱振彪:没有任何反应,就是跑,后来我就选择报警。

记者:你怎么跟警方讲?

朱振彪:我讲清楚了事发地,让他们到现场,让他们来进行处理,或是往医院送,或者叫120来。

记者:你跟警方说完肇事的地方之后还讲了什么吗?或者说讲你要去做什么了吗?

朱振彪:讲了肇事人逃逸的方向,还有就是我在后面跟着。

记者:警方怎么给你回复?

朱振彪:警方回复的我印象就不太深了。当时他们先到了这个肇事地之后,有一个移动的电话给我打进来,问我这个时候在哪里。我说好像是到了滦南,那个地方已经属于滦南地界了,我们是在曹妃甸出的事情。

不光报警,朱振彪还打开手机录了视频。在他提供的视频里,从上午10时54分开始,他按着喇叭,开车跟着张永焕。朱振彪回忆,当时唐山刚刚降过雪,天气清冷,古柳线一路向北,车辆稀疏,朱振彪跟着张永焕绕进村子,又绕回古柳线,在一个村庄的拐弯处,朱振彪和张永焕行驶到并排处。

朱振彪:你跑啊 !你把人撞了!你把人撞了!我录着你呢!

记者:你告诉他这样一个内容之后,对方的反应呢?

朱振彪:就是一个疑问的感觉,调头就继续跑。

记者:他没有回复你吗?

朱振彪:没有。

记者:你就问了他这一句话?

朱振彪:我就跟他说,我就是让他停下,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记者:他拒绝了?

朱振彪:对,调头逃跑。

这是张永焕与朱振彪第一次对视,张永焕扭头看了朱振彪一眼,张永焕似乎皱着眉头,面露难色,没有说话,也没有停下来,骑着摩托车继续行驶,朱振彪紧追其后,不断喊话。根据曹妃甸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证明,朱振彪其间多次报警,追逐的过程中,大多时候,他和张永焕之间都保持着100米左右的距离。

记者:其实追逃还是挺难的,他一直想甩掉你。

朱振彪:对,如果说是真正想拦截他的话,我可能一下就能拦住。但是也怕造成他撞到我车上,或者骑得太快,这些麻烦,我一直在后面跟着他,我实际上能看住他就好。

记者:就一直是以这样一个距离在跟着。

朱振彪:他快我就快一点,他慢我就慢,我在视频里也说过,我说他逃跑,我也没办法,我也不能撞他。

在追逐的路上,朱振彪遇见路人就会朝着窗外嘶喊,请求路人帮忙截住他,然而,周围人并没有多少响应。在追出16公里后,路边的唐海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拉响警笛,跟朱振彪一起追张永焕,一直追到一个村子,张永焕弃车而逃,进了一个人家的院子。

朱振彪:当时我以为是到家里了。

记者:你以为是他的家?

朱振彪:对,我就在门口没敢进,正好院子里有人。我问这个人他是你家亲戚还是朋友,当时的户主就是说了句“你们整什么”,还是“你们搞什么”。当时给我的感觉这不是他家里。后来我就讲明了这个事情的原因,我们两个就往屋里面走。当时从南门进的,打开南门的时候,那个时候肇事人手里就已经拿了菜刀,正在开北门。

记者:那你当时的心理反应呢?

朱振彪:我就拿起了凳子,这个时候户主也跟我一起都追出去了。

记者:你拿这个凳子是想做什么?

朱振彪:怕他攻击我。

视频里张永焕拿刀走在前面,朱振彪喘着粗气追。

朱振彪:你爱砍不砍吧,你把人撞死了,你逃跑啊!

张永焕:你别追了,我就自首。

朱振彪:你自首你还逃跑?

张永焕:我打110。

朱振彪:你骑着摩托车跑,你还拿头盔砸我的车。

因为靠近公路,张永焕的声音被汽车噪音盖去了一半,并不是那么清晰。

张永焕并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在他面前,滦海公路和迁曹铁路在眼前交汇,很快张永焕穿过铁路立交桥,爬上滦海公路。

朱振彪:我不是想把他追上按倒在地,我相当于是一个眼睛,看着他,等到警察来就行了。

记者:那你想没想过他突然会拿着菜刀反过来?

朱振彪:当时他刚拿菜刀的时候,他有自己的方向,正好路政人员从对面过来了。那个时候房子挡着我看不到,他就有一个迂回的动作,就是往我这边走来了。我以为他往我这边来,我赶紧就退。

朱振彪出生于一个渔民家庭,2009年刚上大学二年级的朱振彪应征入伍,在云南某武警部队服役两年,此后又继续回学校读书,2015年大学毕业后,回到了唐山老家,跟着朋友合伙做点生意,朱振彪说家庭和军营的教育,让他立志做一个正直的人。

记者:其实从你内心来讲,并不是说要追上去制服他。

朱振彪:对,我知道我没有执法权力。但是作为一个公民,我有跟着他的权利,有这种义务。

记者:但是很多人会觉得,面临这种相对危险状况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放弃。

朱振彪:因为有人说让我把握一个度。我心里的这个度就是要么管,要么不管,追五十步跟一百步、两百步都是追了。

记者:你自己内心那个度是什么?

朱振彪:要么管就管到底,要么就不管,我感觉就是这个度。

在栾海公路上,追踪仍在继续,和朱振彪同行的还有一名路政人员。

视频显示张永焕开始沿着公路边缘往北步行,路上汽车呼啸,一辆面包车驶来时,张永焕有一个前冲的动作,倒在车前,张永焕再次起身后,他开始沿着公路往南走,其间,朱振彪和路政人员一边打电话询问警方,是否“给权力制服他”,一边劝张永焕自首。迁曹铁路高架和栾海公路的交汇位置的这片田地里,有铁路设置的绿色防护拦网。沿着拦网走过一段后,朱振彪和路政人员再次拨打电话,询问出警情况。

而此时,张永焕翻越防护拦网进入“禁区”,紧接着爬上铁路高架,开始沿着铁路路肩向西走去。

朱振彪:我跟路政人员,我们两个有个简单的交谈。

记者:你怎么讲?

朱振彪:他说不追了。

记者:他觉得应该放弃?

朱振彪:嗯,但我感觉还是要跟着他。

朱振彪翻过围栏,上了铁路路肩。路政人员没有再继续跟进。“逃”与“追”重新只剩下张永焕和朱振彪两个人。隔着一个电线杆的距离,朱振彪开始劝张永焕。

朱振彪:我说,那个人没事儿,你赶紧自首就行了。

记者:你跟他喊了什么?

朱振彪:我说你也有家人,就不要跑了,对方没事,你回去自首就行了,不然你家人也惦记你,类似这样的话。

记者:他怎么回应你?

朱振彪: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说他一个人,好像是没有家人的意思,别的也都记不太清楚了。

两个人的脚步都没有停,11点40分左右,因为低温和电力不足,朱振彪的手机自动关机了。十几分钟后,51618次列车从南向北出现在视野里。火车的行车记录仪显示,朱振彪开始向火车挥手,随后又脱下外套向火车示意。但此时,面对逐渐开过来的火车,原本沿着外侧路肩行走的张永焕却猛然走向了铁轨中间。

朱振彪:他迈上去之后就站在那里不动了。

记者:就站在那里等着火车?

朱振彪:对,如果说铁路也不算宽,一两步估计就过去了,完了我就没敢看。

记者:你当时的反应是什么?

朱振彪:当时就是我往后缩的,也差点摔倒。

记者:那一幕你是回避的。

朱振彪:没敢看的,眼睛都闭上了,没敢看。

12点01分左右,紧急制动过程中的列车撞上了张永焕。等火车不鸣笛了,朱振彪才敢睁开眼睛。火车前面有血,张永焕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一把菜刀被甩在相邻的轨道上。

记者:你和铁路的司机有什么交流呢?

朱振彪:我问他有没有监控,他说有的,我说赶紧报警,然后讲明了肇事人逃逸的经过,最后我就离开了现场。

记者:我真的很难想象,从火车道走到车上那段时间,你是怎么走过去的。

朱振彪:所有的事情都挨得比较紧凑。那一天,我到了我车上,充上电跟警方取得联系之后,又跟曹妃甸交警与他们取得联系。虽然说感觉时间是几个小时,但是也没容我想。自己一个人待的时间很少。

记者:但是当静下来的时候,晚上一个人去想这件事的时候,你那天晚上怎么度过的?

朱振彪:那天晚上睡觉总醒,也不知道是自己在做什么梦,反正一直在做梦,睡着就是在做梦、睡着就是在做梦。

记者:那时候后悔过自己这么追吗?

朱振彪:我感觉第一就是,没有那么多如果。回想的时候,只要一有能自己考虑问题的时间,脑海里就是那一幕。

记者:但是对内心来讲,会有一点自责的成分吗?

朱振彪:有这种感觉。

被张永焕撞倒的张雨来,左眼眶视神经管外侧壁骨折,颧弓骨折,多发挫裂伤口,伤口深达肌层,但并无生命危险,根据唐山市曹妃甸去交警一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方是张永焕。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秦车务段滦南站,在无过错情况下,赔偿张永焕家属4万元人民币。2017年1月15日,张永焕的儿子张殿凯到滦南县胡各庄派出所报案,认为在追逐的过程中,朱振彪多次辱骂、恐吓给张永焕造成了心理压力,最后致其死亡。2017年11月24日,朱振彪接到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被索赔60余万元。

朱振彪:当时第一时间接到电话的时候,法院不是立案了吗,我以为是刑事案。因为对这个民事、刑事不是太清楚,以为有罪就是这个感觉。

记者:那心理压力会很大的。

朱振彪:当时我就在车上一直纠结,我是不是不该管,是不是社会就这样子,就给我爸打个电话。

记者:你当时一个人在车上想了很久?

朱振彪:对,我就是来拿起诉状。我给我爸打个电话,我说起诉了,我爸的意思怎么还起诉。我说就是追人肇事逃逸那个事,我爸说那也没别的办法,他说请个好律师等着吧。

记者:你爸没埋怨你?

朱振彪:没有,我爸就说了这样一句话。

记者:人有时候真的是很矛盾的,当你做了一件自认为对的事,又要去承受很多压力的时候,有时候会自我否定。

朱振彪:当时就是考虑到,以为是刑事案的时候,就像是不是我真的做错了,我真的不应该这样子管。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路见不平一声吼,吼完继续往前走;是不是应该这样子?

记者:如果那时候让你再选择的话,你会?

朱振彪:那个时候我最后想法就是,我感觉我自己对得起我的良心。

2018年2月2日,河北唐山市滦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

法官潘楷:原告张殿凯、张庆福以及被告朱振彪生命权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记者:你当时预想最不好的结果是什么?

朱振彪:预想最不好的结果就是赔钱。

记者:你那时候自己会不会觉得也委屈?

朱振彪:那个时候我是感觉委屈。如果最后判决我败诉的话,可能会感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应该就会有这样的心态了。

记者:什么心态?

朱振彪:怕,也怕事。

记者:就遇到类似的事情。

朱振彪:可能报警救助和这些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再有。

记者:开庭审理之后,双方主要争议的点在哪?

审判长:争议的焦点就是说原告你这种执着的追赶,有没有这个必要。在这个过程当中,你又传递了死者撞死人的信息,最终这个结果是没有撞死,造成了死者心理的压力。也就是这种追赶行为,跟这个死者之死是有联系的,这是原告的主张。被告朱振彪认为他的追赶与张永焕的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

记者:但是从审判长,你们审判机构来看的话,你们怎么来确定这个必要性的限度呢?

审判长:他是否直接对张永焕的生命构成了威胁,这就是限度。他如果对张永焕的生命构成了直接威胁,那就超过了限度,达不到这个威胁的程度,就不构成直接威胁,也就是说没达到侵权责任法所要求危害的限度。

记者:审理中怎么来进行这样认定呢?

审判长:我们结合手机的视频,还有目击的证人,这个过程当中能够证明,朱振彪在追赶过程当中始终与张永焕保持了安全距离。而且他一边追赶,一边报警。到火车要来的时候,朱振彪又有挥衣示警这么一个镜头,而且他对张永焕进行了高声劝阻,考虑考虑家人你就不要跑了,这个事并不大,也说了劝阻性的语言。这些事实经查证,我们都认为朱振彪这种追赶,是没有超过这个必要的限度。

庭审过程中经过对证据的综合审查,法官认为当庭提交的一系列证据,能够认定张永焕死亡结果的发生与朱振彪的追赶行为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2018年2月12日下午,法官作出一审判决。

法官潘楷:被告朱振彪作为普通公民挺身而出 ,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应以支持和鼓励。驳回原告张庆福、张殿凯的诉讼请求。

记者:在审判书里面,我们看到最后的判决书里面,您也提到了“见义勇为”这四个字。这是当时你们整个合议庭的综合意见吗?

审判长:是合议庭的综合意见。因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人们行为鼓励的这么一个价值取向。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你是否是见义勇为就不承担责任,如果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那么造成了当事人的伤害,你还是要承担责任的。它是两个概念,并不必然说见义勇为就不承担责任。

一审之后,张永焕的家属提出上诉,但后来又选择撤诉。折磨朱振彪400天的事情终于结束。

今年两会期间,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被写入最高法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评价该案称: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见义勇为者敢为,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正是那句“让见义勇为者敢为”,给了朱振彪很大的鼓励。

记者:未来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身边的时候,还会继续吗?

朱振彪:还会伸出我的援助之手。

记者:你会再做慎重的选择吗?

朱振彪:到时候可能就会有一些改变,做到更完美。还是那句话,下一秒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

责任编辑:朱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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