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贪官法院门口自焚 曾因贪污等罪被判10年

来源:@东坡公安

2018-08-10 22:04

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官方微博@东坡公安 8月10日消息,2018年8月10日15时许,一男子在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在自己身上浇上汽油将自己烧伤。警方迅速处置,已将其送医救治,目前无生命危险。

经查,该男子系周仲明(现年66岁,曾任洪雅县县长,2001年因贪污、滥用职权罪被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吕栋
贪官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准备好为同志们挺身而出了吗?”“YES!”

哥大挺巴抗议持续,美众议长称国民警卫队应适时出动

中央金融办:金融政策的收和放不能太急,防止大起大落

安理会表决:俄方否决,中方反击美方指责

“6年增加两倍”,美军高官又炒:中国速度“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