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曾试水台湾 不到2月违法被罚4000万下架

来源:观察者网

2018-08-27 16:25

【观察者网综合报道】

8月27日零时起,滴滴全面下线顺风车业务。而在台湾地区,顺风车业务今年4月因为9张罚单、4000万人民币罚款而暂停。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3月9日报道,滴滴出行在今年1月19日进入台湾,“滴滴顺风车”业务在2月1日上线。

不过“滴滴顺风车”上线后,台湾“监理所”经常接到举报“违法营利”,3月初时已经累计多达19件。根据举报,滴滴顺风车有营利行为,而非“共乘”。在台湾“公路总局”开出9张罚单后,滴滴在台代理商乐迪科技表示,暂停顺风车业务。

图源:台湾“东森新闻”

台湾“东森新闻”称,顺风车向乘客收费内容是油费、过路费、车辆损耗等总和,但是台湾“交通部”认为费用已经超过正常油资分摊,因为就算车主不载客也会有车辆损耗,所以车辆损耗的费用不能让乘客分摊。

除此之外,有的滴滴顺风车一天限定3班:上班、中午用餐和下班,但是台湾“交通部”认为,原则上1天最多2班,若一天多趟在路上绕行并载客就可能是违规营利。

因此,台湾“公路总局”认定顺风车涉及违法载客营利行为,有的车主刻意绕路载人,也有人一天跑好几趟,变成“专业顺风车”,是认定违法的主因。3月22日,依照上述标准,对滴滴顺风车在台代理商乐迪科技开出9张罚单,罚款金额依照“未经核准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及计程车客运服务业裁罚基准”,高达1.81亿新台币(4000万人民币)。

此外,台湾“公路总局”还呼吁所有相关车主,可以利用顺风车赚取外快,但如果整天一直开顺风车赚取,明显就是属于违法营利行为,他们将会持续取缔到底。

滴滴顺风车在台代理商乐迪科技表示,鉴于过去市场上出现许多打着“共乘”名义却并非共乘的营利行为,以致台湾长期以来普及的民间互助行为“共乘”,即顺风车的价值遭到质疑,加上乐迪科技的初衷绝非颠覆既有产业,积极与监理单位沟通期间,为避免造成顺风车用户困扰,滴滴顺风车与4月13日下午6时其暂停服务,期盼用户理解,并希望很快与用户“在顺风车重逢”。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当时,台北市汽车驾驶员职工会实测滴滴顺风车,发现顺风车就是违规载客营利,并非顺路载客,除了收费增加,且若不加“感谢费”,根本叫不到车。

除了滴滴,美国科技公司“优步”(Uber)在2013年进入台湾市场后,也因自用车违规营利,遭到台湾“交通部”重罚,金额达到11亿新台币(2.4亿人民币)。

2017年2月10日,Uber暂停在台湾的服务。但在4月13日,Uber重返台湾。

新Uber与过去有些不一样。以前的Uber直接与司机连结,提供给消费者叫车服务;现在Uber则转往与租赁业者服务,转型成为平台,成为租赁业者与消费者间的桥樑。消费者最关心的价格方面,则完全由租赁业者报价。过去成为Uber司机不需要任何证照,只需要车子与App。不过现在,在台湾想要成为Uber司机,就必须先取得“职业驾照”,并加入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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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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