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社评:范冰冰遭重罚是个标志性事件

来源:环球时报

2018-10-03 21:54

本文转自:环球时报

范冰冰偷逃税款案今天有了正式说法,国家税务部门对其追缴并处罚金共计8.84亿元,如果范冰冰在规定期限内交齐上述款项,她将被免予刑事追究。范冰冰于今天中午通过微博道歉,这是她自今年6月在崔永元揭发其利用“阴阳合同”偷漏税款,从公众视野中消失后,首次通过微博账号发声。

范冰冰不仅是演艺明星,也是最富有的娱乐大腕之一,国家税务部门根据举报对其进行调查及巨额处罚,堪称是中国演艺界乃至整个中国社会一个标志性事件。法网和税网正在中国越织越密,谁都不能心存侥幸,否则巨大的代价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从天而降。

范冰冰在娱乐圈有的影响力很大,然而崔永元爆料的一个浪头打过来,就将她击倒了,这就是互联网时代。一座名望的大厦如果存在几块“问题基石”,它就有可能是脆弱不堪的危楼。名气越大的人,这样的警惕越不能放松。

很多人倾向于相信,范冰冰的逃税规模那么大,逃税手法又是那么粗浅,存在类似问题的应该不是她一个人。国家已经要求影视行业对缴税问题自查自纠,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补交税款,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希望所有存在纳税问题的影视从业者把这看成严肃的“最后通牒”,切莫想“混过去”,尤其不要紧急做假账,销毁证据。

所有人,无论他当多大官、或者多么有钱有名,都要有一颗谦卑之心,他们需要在遵规守法上比普通人更自我严要求,而不是以为拥有了可以藐视法规的特权,这是范冰冰出事带给所有人的教训。

当然了,名人犯法,既不能照顾,也不应不讲法律地从重处罚,以此取悦舆论。对范冰冰的处罚决定今天公布后,网上有她得免牢狱之灾是“受了照顾”的议论,然而中国税法有明文规定,五年内首次因偷税逃税受到追究的,如在规定时限内交齐税款和罚款,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律师陶景洲评论说,如果范冰冰在规定时间内交齐8.84亿,她不坐牢恰恰是依法办事,而不是法外施恩。

看来,在范冰冰“失踪”的三个多月里,国家税务部门一直在加紧调查,范冰冰失声是她配合调查的方式。在中国,一个人涉案,在最终结论出来之前往往信息很少,这成了中国的一种国情。其出发点往往是保护涉案人,避免错安罪名,尽量维护其名誉权。但这样的程序安排经常遭到外界的误读,相关的磨合大概还会持续下去。

范冰冰犯了很严重的错,今后她的演艺生涯还能继续吗?这是人们关注的另一焦点。在我们看来,这是个开放的问题,范冰冰及整个中国社会将共同回答它。

我们要严厉追究各种错误,鼓励明星做好的道德示范,坚决反对明星“带病上岗”。同时社会又要有宽容的一面,鼓励每一个人在哪跌倒,就在哪爬起来。明星自己在做,公众在看、也在想。影视公司在掂量风险,寻找代言的企业也会趋利避害。中国要成为严法规、讲道德、同时又充满活力的丰富社会,少不了各种纠结和戏剧性。

责任编辑:吕栋
范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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