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虐童案宣判:继母被判16年 男童仍处于植物人状态

来源: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

2018-10-30 17:03

据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10月30日消息,10月30日,陕西渭南,陕西继母虐童案在渭南市临渭区法院开庭审理,继母孙小倩被判16年。

2017年3月,渭南男童遭继母虐待,6岁的鹏鹏75%颅骨损伤,至今深度昏迷呈植物人状态。由护工照顾,生母偶尔来探望,生父从未露面。

公证人举证,多个邻居听到打骂孩子的声音和小孩哭声。一位证人称次数太多都记不清了,女的打骂声比男的多。

10月30日上午,陕西渭南,陕西继母虐童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继母否认对鹏鹏长期实施严重暴力行为,并描述当日情形称是在卫生间摔倒所致。据警方的调查,7岁男童鹏鹏疑遭虐待,如今处于植物人状态。

另据澎湃新闻消息,鹏鹏的遭遇经媒体曝光后,来自全国各地的爱心人士在一年多时间里先后建成4个物资管理群,约有1000余人在持续关注此事,一位爱心人士称,鹏鹏现在已成植物人,有两名护工负责日常起居,大约有300人固定对他进行月捐,我们关心案件的审判,但更关注孩子未来该怎么办。

一年四次手术,神志不清持续植物人状态

鹏鹏的衣食起居现在成了护工张霞每天唯一的重点,从2017年11月至今,近一年的陪伴中,她觉得这名已变成植物人的7岁男童,在她的怀里,终于能找到一丝安全感。因鹏鹏现在已没有意识,每天24小时都需要有人悉心照顾,他的护工曾在半个月里先后换了5个,“太熬人,很多人坚持不下来。但这么小的孩子遭受这么大的磨难,实在让人心疼,不管别人怎么样,我得陪着他。”

2017年3月29日,渭南市临渭区时年仅6岁的鹏鹏被送进渭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当时已遍体鳞伤,75%颅骨粉碎,两根肋骨骨折,双目视网膜和上门牙脱落,全身多处皮肤溃烂,甚至心脏也停止跳动。经医院全力抢救,鹏鹏最终活了过来,然而更多的磨难接踵而至。

据鹏鹏的一份入院诊断书显示,他目前持续植物状态,部分病情为颅脑外伤,现神志不清,静卧不动,喉中寝鸣,并伴有间断抽出,肌张力增高,左侧髋关节脱位。

张霞说,从事发至今的一年多时间里,鹏鹏先后经历了四次手术,最近半年身边少有亲人陪伴,“他的父亲现在已经失联一年多,生母因为事发时已经再婚,最近又刚刚生了孩子,现在大约半个多月才能来一次。能陪着他的,除了我们两名护工,剩下的就是爱心认识和志愿者。实际上,孩子能活到现在,全靠他们帮衬。”

每月花费5万余元,数百名爱心人士持续捐助

一名不愿具名的爱心人士告诉澎湃新闻,她去年从新闻中获知鹏鹏的遭遇后,便一直在关注此事,从去年7月开始,来自全国各地的爱心人士先后建成了4个微信群,大家每个月都会组织捐款,“孩子现在每个月的治疗和护理费用加起来,至少需要5.5万元,这其中除了我们每个月筹的钱,更多的来源于上海仁德慈善基金会。”

上海仁德慈善基金会相关负责人称,从2017年5月到2018年7月,共有7万余人参与到鹏鹏的募捐项目当中,筹集的善款总计280余万元,现正处于执行阶段,“孩子每个月的治疗费都是从这些善款中扣除,每一笔开销都是公开的,可以在网上查询。现在孩子的父亲找不到,我们还是希望家人能够有所作为,至少能带孩子到医疗条件更好的地区接受治疗。”

上述爱心人士称,现在鹏鹏的状况仍很不乐观,“我们不知道他的身体以后会恢复成什么样子,未来这个孩子到底该怎么办,目前并没有特别好的办法。现在案件要开庭审理了,我们虽然关心案件的审判,但更关注孩子的未来。”

钝性外力多次击打头部,继母涉故意伤害罪及虐待罪

鹏鹏的生母柴女士在她第一次与律师邓学平会见时,曾表述称“希望判处继母孙某死刑”。邓学平告诉澎湃新闻,在与柴女士的初次会见中,他明显感觉到对方内心的埋怨、愤恨与自责,“虽然她可能不太懂法,但我们能够理解一个母亲在遇到这种事情之后的一切情绪。”

“去年事发后不久,有公益组织找到我,希望我能够帮帮鹏鹏,我们团队在了解过案情之后即刻答应了,并介入该案,此次案件的代理是纯公益性质的。”邓学平回忆称,第一次见到鹏鹏是在上海儿童医院,“当时孩子的状况惨不忍睹,身上只剩下皮包骨,膝盖也严重变形。那是个很清秀的孩子,我不相信他能够顽劣到必须要下这样的狠手才能管教好的地步。”

邓学平说,检察院最初对鹏鹏继母起诉的罪名只有虐待罪,“按照法律规定,虐待罪最高只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我们在调取案卷,调查研究之后,向检察院递交了法律意见书,要求一并起诉鹏鹏的父亲,对孙某追加故意伤害罪,并建议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伤情的成因鉴定,这些意见最终都被采纳了。”

据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孙某自2017年3月以来,采取竹棍、绳索殴打、手脚殴打、电线捆绑、罚跪、罚站等方式致鹏鹏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鹏鹏的颅脑损伤符合钝性外力多次打击头部所致。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追究孙某刑责。

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继母或最高判20年

邓学平说,孙某所涉的两项罪名中,虐待罪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但该案由临渭区法院负责审理,按照规定,基层法院的量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我们曾以案件有可能判处无期以上刑罚为由,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希望案件由渭南中院来进行审理,但遭到驳回。”

据渭南中院2018年9月6日出具的一份《不同意移送管辖决定书》显示,渭南中院称,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同意将案件移交该院审判,并指出,希望临渭区法院收到决定书后,尽快审结该案。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是不能上诉的,被告人如果上诉,又有上诉不加刑的规定。我们会在庭审中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再次被驳回,那就意味着孙某最高只能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邓学平说,目前,案件的民事部分因有一份重要的鉴定尚未有结果,民事赔偿的具体金额还没能确定,此次庭审只涉及案件的刑事部分,“将来赔偿金额能定到多少,法院如何审判,被告人有没有赔偿能力,赔偿之后对孩子的治疗能有多大帮助,这些都是问题。但无论怎样审判,最苦的还是这个孩子。”

责任编辑:何书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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