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归:“韩式偶像”却想搞“中国特色”,鹿晗挨骂真不冤

来源:观察者网

2017-10-11 08:27

云归

云归作者

泛文化观察员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云归】

10月8日,当红炸子鸡鹿晗突然宣布跟演员关晓彤的恋情,在微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微博服务器短期内直接瘫痪,有程序员被迫从婚礼上被调过来加班,提前结束了十一假期。事后公布的数据称,鹿晗微博昨天一天得到的赞数是256万,传播总覆盖人次达到了8亿,流量担当果真名不虚传。

图/@微博数据助手

然而公布恋情本是喜事,鹿晗的粉丝却哭天抢地,超级悲伤,当真是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啊。

图源见微博水印


这其实还挺有意思的,因为明星结婚的不少,闹出这么大动静的不太多,大多数明星的粉丝,稍微失落一下也就过去了。但其实又是情理之中的结果,因为身为鲜肉,敢于如此大张旗鼓地公布恋爱,这种做法已经几近于破坏行规,在全亚洲的演艺文化里,也算得上是独一份儿了。

高宽容度源于低竞争

同属亚洲文化圈,中日韩三国的演艺圈状况最为相似。不过,一个明显的区别是,相对于中国明星的丑闻迭出,日韩演艺圈的明星,私德显然要更好一些。

这要从日韩的造星模式说起了。日韩的造星流水线已经发展至相对完善的阶段,韩国的SM,日本的杰尼斯,都是非常有名的艺人经纪公司。这些公司会通过各种途径发现新人,花费时间和精力培训他们唱歌跳舞演戏,设计好他们的路线和形象,等到艺人成熟,就将其推向市场。如果是以“培训生”形式入行的艺人,由于入行时年纪多半都在十几岁,他们的学习、训练、成长过程,也都会被经纪公司有选择地放出来。这样的话,粉丝对偶像在成长过程中的参与感,也会成为一个重要的卖点,可以间接培养很多忠实的老粉。

在这样完备的体系下,明星是可以量产的,因而观众对于明星在礼仪、演出以及私德等方面的要求都非常严格。被曝出丑闻的明星不仅会被普通观众骂,还会遭到大批粉丝的抛弃。市场竞争这么激烈,大批优质偶像前赴后继地扑上来,观众又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呢?正所谓“可选的那么多,彼此都差不多,又何必为你赴汤蹈火”。

2016年,韩国SuperJunior组合的一位成员强仁酒后驾车,撞上了便利店旁边的灯柱,随后又逃逸。事后,强仁不仅主动配合警局做酒驾检测,还被首尔地方法院判处罚款700万韩元(人民币约4.3万元)。在秉公处理的同时,他的经纪公司SM也迅速表示“对强仁很失望”,称他没有担当。一直到2017年,强仁依旧无法再以团队成员身份参加商业演出,网友们的观点也是出奇一致:

图源见水印

同样是在2016年6月,我国的李易峰开跑车撞上了桥墩。北京晨报的报道中提到,李易峰肇事后并未主动报案,自行安排将肇事车辆拖离了现场。这还不算,他还在当天出了国,是经纪人去警局报的案。由于没办法做酒驾测试,警方的说法是“没有证据证明酒驾”。而对李易峰最后的处理,是扣分罚款了事。

嗯,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9月,就在酒驾的强仁被粉丝骂到不行的时候,李易峰主演的《麻雀》顺利地在湖南卫视播出了……

这真是应了强仁粉丝的话:“只反省有用吗,要实践啊!”

“偶像”“演员”的边界,在中国并不明确

除此之外,中国的娱乐圈一般不区分“偶像”和“演员”,而统一称之为“明星”。而过去的十年里的演艺乱象,很多时候也都由此而生。

在日韩文化圈里,“偶像”和“演员”之间,是有一道看不见的界限的。

“演员”顾名思义,主要的工作就是演戏。演员的核心竞争力是演技,当然很大程度上也会受到外貌的制约,赵薇可以演小燕子,李明启老师就只好演容嬷嬷。但无论长相美丑,每个人总有适合自己的角色,而业务能力越强的演员,就越能驾驭多种角色,“演什么像什么”。

演员于和伟的角色微表情对比,左起为他饰演的郑县长、曹操、刘备、鲁肃

有趣的是,拥有“换头般演技”的演员,反而大多是一张路人脸,演绎角色以外的日常生活,也很少愿意公开在观众面前。道理很简单,观众如果对演员的个人特质太熟悉,就没法好好地欣赏角色了。

而“偶像”(idol,读音近于“爱豆”)的商业模式刚好相反,他们的核心财富就是粉丝的喜爱。所以,偶像的秘诀在于尽可能多地拥有美好的特质,由此来吸引更多粉丝的沉迷。

吸引粉丝的方式有很多种,日系偶像的运营模式主打“梦想”,粉丝通过支持偶像从普通人一步步走向巨星,共同实现“闪闪发亮的”梦想,由此获得成就感,所以前些日子那部主打二次元的电影才会叫做《闪光少女》;韩系偶像主打“美好”,更加华丽而令人沉醉。但无论手段如何,本质上,偶像依靠粉丝的喜爱而存活的模式是不会改变的。

知乎用户@孙云雉

得益于移动终端的普及,众多粉丝现在可以随时随地追一个偶像。既然出钱出力了,那么理所当然地,粉丝有理由对偶像提出任何(不太过分的)要求。所以这算是一条不成文的行规:偶像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为了让粉丝感到更幸福。如果说读者在观察动物者网可以“云吸猫”,那么粉丝对偶像的独占则不妨称作“云包养”。

前二十年里中国本土最成功的“云养成”莫过于05年“超女”选秀,因为李宇春、张靓颖、周笔畅三人,几乎真的是粉丝真金白银一块钱一条短信选出来的,真正是“素人变明星”的神话,堪称“人民的偶像”。这也就是为什么“玉米”十数年来不被人理解却依然忠诚的原因,因为在偶像的成功里,她们仿佛能看见曾为之努力过的自己的影子。

所以鹿晗的宣布恋爱才掀起了这么大的水花:本来是依靠粉丝的喜爱而存活的偶像,甚至很大程度上充当着“理想男友/女友”的身份,却突然就戳破了粉丝的幻想。而且鹿晗的新女友关晓彤不仅貌美,也出身演艺世家,样样出色,活脱脱就是给了大多数平凡女粉丝迎面一拳:王子只会娶公主,永远不会青睐灰姑娘的。

而这根本就是大多数偶像文化的反面。

所以鹿晗的宣布恋爱,颇有些端碗砸锅的意思,几乎可以说是“破了行规”。粉丝们闹着要交待,也并不只是简单的追星追坏了脑子。他们之间本身就有这样一种复杂的依存关系,身为偶像,花着粉丝的钱,这样不给粉丝交待就轻率地恋爱,确实是不妥当的。

许多粉丝的不满也正在于此

↑成熟的日韩偶像对于感情的态度显然是更为审慎的

在道歉文化盛行的日韩文化圈里,违背行规的惩罚是很严酷的。为了自己不检点的言行道歉发声明乃是家常便饭,日本女子偶像团体AKB48的女团员甚至有不成文的“恋爱禁令”,如果随便闹出绯闻,就要剃光头向粉丝谢罪。哪怕人气高如当年的木村拓哉,也在公布婚讯后曾经被事务所雪藏打压。

当然,现在AKB的“恋爱禁止”也有崩坏的倾向,团员指原莉乃曾闹出艳照绯闻,然而因为她本来就是综艺咖(日本综艺节目有的尺度较大),许多粉丝竟然没有太计较这件事情;而另一位成员须藤凛凛花胆子更大,她在总选胜出后的获奖感言环节竟然直接对粉丝宣布“我要结婚了”,当即在中日两国的粉丝间都引起轩然大波,然而事后也并没有被开除出团,只是疑似被公司雪藏而已。

抛开这种“日韩式行规”的价值观正确与否不谈,粉丝的愤怒其实源于规则的被破坏。粉丝爸爸省吃俭用买你的光盘周边,供你吃供你穿供你成长,不是为了供你跟其他人卿卿我我的。这样做不仅欺骗粉丝的情感,也是不遵守商业道德的行为。

AKB48成员峯岸南因为被曝出在男友家过夜而剃发谢罪

然而鹿晗轻飘飘地就这样做了,似乎丝毫不在意大批粉丝的伤心决绝;同为流量小生的吴亦凡前些日子闹出睡粉传闻,也仅仅被嘲了几句“活菩萨”就翻了篇,之后代言照拿,电影照演。这对于日韩演艺圈的大多数偶像而言,都是很难想象的事情。

为什么?

因为在中国,很多时候我们并不区分“偶像”和“演员”,而是统一称为“明星”。

“偶像”“演员”的混淆,是烂戏频出的根本原因

“演员”和“偶像”是有天然冲突的。为了吸引粉丝,偶像大多需要给自己加上很多美好的设定。然而,个人气质太突出,结果就是“演什么都像自己”。

所以偶像想转型成演员,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只有一种时候,偶像演戏是OK的,那就是这部戏本来就是拍给粉丝的,粉丝看的乃是“折子戏”。既是自娱自乐,当然怎样都好。

但现在的中国娱乐圈,“演员”和“偶像”这滩水是浑的。

水既然浑了,鱼就好摸;既然观众分不清偶像和演员,那么无妨偶像也当做演员来卖。所以前几年的电视剧看着像是面向大众的正常剧,却偷龙转凤把演员全换成了偶像,结果当然是恶评如潮。

然而野心勃勃的偶像们,丝毫不介意被骂到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依然孜孜不倦地尬吹演技。

为什么他们对于“演技”有这么强烈的执念呢?

因为那里有更大的市场。

毕竟,大多数偶像现在最主要的收入,都是商业代言。代言企业们看中的是偶像们的带货能力,因为最初的铁杆粉丝们,为了支持偶像的事业,会不遗余力地去购买他们代言的产品,常常取得令人惊讶的成绩。

杨洋代言的某品牌口红色号被称为“杨洋色”

然而,虽然偶像的最初商业价值来源于粉丝们“爱的供养”,但拿到代言后,他们面向的就是真正的大众市场了。所以,他们必须把自己的影响力扩展到粉丝以外的广大人群。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多演戏,多演大众戏,这样就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演员”的评价体系。

怎么评价一个演员是否优秀?唯有看演技。所以鲜肉们明知要挨骂,也必须去尬演、尬吹。

资本的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至于前几年最疯狂的时候会闹出“某花居士”之类的笑话:流量小生力压诸多老戏骨,获得了国内演技的最高奖项之一。

前几年最流行的搭配是,鲜肉+戏骨+谍战+吹演技,然而这个演技……

也正是“偶像”和“演员”界限的混淆,在前些年带来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作品。由于偶像们的业务能力实在太差,许多制片方不得不采取“鲜肉搭戏骨”的捆绑销售方式,以求得影片质量和市场热度之间的平衡。还有片方把粉丝的狂热和推手在微博上造出的舆论当成了真实的市场反馈,以为流量偶像就是“硬通货”,营销也全围绕微博热点来打。至于结果么……很多时候就见仁见智了。

因为很多人……根本就不上微博啊。

更糟糕的是,资源是有限的,每年的好剧本好导演就那么多。偶像鸠占鹊巢去走了演员的路,结果就是演员无路可走,以至于近年来大批原本优秀的演员去整容调脸,走“近偶像路线”,不然就要面临无戏可拍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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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许多演员特别是老一辈演员,才会如此痛恨这样的跨界行为,因为如果偶像们演技不好却依旧有市场,就是对影视市场规则的一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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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偶像必须有超高的颜值,因为他们的使命就是让粉丝欣赏。但演员的使命在于完成对人物的诠释,而角色是丰富多彩的,每种角色都需要不同的演员,正所谓“千旦易得,一丑难求”。大家如果都长着一张主角脸,那谁来演配角呢?可是斯琴高娃演了二十年配角,气场却永远压过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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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与老演员们相反,资本无疑更喜欢偶像们的“多才多艺”,而这种跨界反过来也令他们更加有恃无恐。因为随着受众构成更为多元化,风险得以被分散,粉丝的喜爱对于偶像们已经没有最初那么重要了。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商业代言资源,已经完全不是仅仅面对粉丝市场。他们从“粉丝的偶像”,一步步被资本推上舆论高峰,成了“大众的偶像”。于是他们也不需要像日韩的偶像一样,如此在意粉丝的想法了。

几位流量小生代言一览表。一线品牌代言在手,偶像面对的就是整个市场。图/微信公众号“孟大明白”

也难怪前些年许多偶像在韩国出道发展,最后却都回了国:这里曾有最广大的受众,最野蛮的资本,最脆弱的规则,最青涩的市场。以“偶像”之身却能行“演员”之事,在彼时的许多人眼里,中国娱乐市场应该是几近于新大陆的乐土。

只可惜,《人民的名义》一波舆论,唤回了人们对戏骨的记忆,而《战狼2》狂卷60亿票房,许多人二刷三刷,坚定地用脚和钱包发出自己的呐喊。随着风向慢慢扭转,市场逐渐回归理性,“跨界发展”这趟末班车,怕是马上就要开走不回头了。

不过,这也真的没什么可留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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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京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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