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和平:薇娅被罚,头部主播是否涉及垄断?

来源:观察者网

2021-12-23 08:13

曹和平

曹和平作者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文/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曹和平】

网红主播薇娅因偷逃税款,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我想从这几个问题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如何看待直播电商这一业态?

·薇娅之类的头部主播是否涉及市场垄断?

·对直播电商这种特殊业态进行治理时,除了罚款外,我们有没有更好的方法?

以薇娅和李佳琦为代表的头部主播,不管从他们的订单交易量还是直播间流量上看,大概都会占到整个行业的80%以上。平台给予主播流量支持,这就涉及流量资源的分配,是分配给头部企业还是分配给头部主播?

在问这个资源配置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思考一个效益经济学的问题,直播电商的存在是否有合理的地方,或者是否有国民经济体系升级的空间,在此基础上,我们再来评价它的福利经济学得失。

这次薇娅偷漏税的罚款有13.41亿元,很多网友对此数额很吃惊,纷纷表示难以想象她的收入和营业额到底有多夸张。

2017年我参加世界互联网大会,有人告诉我,薇娅当年“双十一”每25分钟收入30万元,“双十一”期间她每天工作16到18个小时,三天大概有3000-4000万的收入。薇娅带货为什么会有那么高的收入?

从技术的发展来看,1980年代,大家认为写一本书要花十几年的时间,但当时美国的教授告诉我们,使用计算机可以一年完成一本书,这就是工具带来的效率急速提升。

这些年,我们国家大车间、流水线、模块化的经济发展和爆发,随着公路、铁路、高速路、高铁、港口、桥梁、涵洞、隧道这八大基础设施的建造在全国范围内支撑起了一个庞大的运输网络。这个运输网络在全国组成了公共产品,给制造业带来了大爆发和产品的绝对过剩。

过去10年间,中国又出现了一次通讯基础设施的大爆发,通讯基础设施数字化加速发展,形成了一个复杂的网络通道,叠加在交通运输网络上,使得这个叠加复合系统具有了高通量、绵密性好的特点,不仅货运量大、信息量大、而且能够随时进行反馈。

网络通量越高越流畅,网格越绵密,速度就会越快,延迟越低。这使得成千上万的生产厂家和好几亿的消费者在网络第三方平台上随时交易成为了可能。

薇娅等网络主播在网上直播带货,不断撮合成千上万的生产者和好几亿的消费者进行交易。主播通过这个复杂系统把生产、流通的中介层压成了薄薄的一张纸,整体经济的交易成本极大下降,而带货主播的中介费用也爆发式增加了,这就是薇娅25分钟可以赚30万的原因。

从宏观经济看,我们国家的B2B经济体量比西方差很多,但在数字基础设施的助推下(中国有702万个通讯基站,而美国只有30万个),我们的B2C数字经济体量要大得多,这也使得我们国民经济的发展从量的扩展到质的提升变成了可能。

总结来说,直播带货是国民经济体系的升级。当技术进步使得单位产品的劳动不断降低,那些无可替代的劳动服务,比如直播带货促成、撮合交易的作用就越发重要,数字技术进步所不能代替的劳动产生的收益就会越来越高。

第二个问题是薇娅等头部主播是否涉及垄断。

直播电商领域涉及的垄断比我们原有的概念更复杂,自然垄断和市场垄断都很难对它进行界定,它更像是网络和数字技术进步下的不可替代劳动的垄断,直播带货可以被替代,但薇娅个人的影响力是没法被替代的。

与此同时,资本也在追逐这个过程,资本试图控制、掌握“薇娅们”以获得更高收益。我们要提防这种新经济业态下,劳动的不可替代性所带来的数字鸿沟,资本和某种市场力量让收入落到极少数人手里,而让绝大多数老百姓吃亏。

直播电商行业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在这场交易中,劳动得到劳动的报酬,资本得到资本的报酬,技术得到技术的报酬,它的利润率为零。当薇娅及其机构能够提供一个最低价的时候,生产市场和消费市场产生了对接,逼近了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但也产生了一定的问题。

薇娅团队要求中小企业以最低价进行出售,当企业亏本交易的时候就产生了恶性竞争成本,破坏了行业的正常竞争。

第三个问题,是对于直播电商行业的治理。

当然,对于薇娅这种高收入者偷税逃税行为,我们当然不能容忍,要坚决进行处罚和管理。不仅要把主播背后的机构一起纳入,系统性治理,同时,要尽快学会税收数字化治理,治理能力和政策制度水平都要跟上。

从薇娅的偷税漏税案例不难发现,她是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性质的工作室来改变收入性质,进而将劳务所得转为经营所得。

带货主播的收入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坑位费,以薇娅为代表的头部主播坑位费平均在几十万左右,另一部分是带货收入的佣金。在具体税收执法中,如果将坑位费计为投资费用,那这部分就是免税的。

实际上,根据业内普遍的认定方式,主播的佣金和坑位费都被认定为劳务报酬,需要按照3%-45%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缴纳,而主播则常常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将个人收入变为企业经营收入,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并在此基础上再通过成本抵消一部分税。

但除了所得税外,我们要考虑到电商直播收入的基础,更多是依靠通讯基础设施建设,那应该提出这个问题:直播电商主播通过大规模使用数字基础设施建筑获得超额的流量和收益,他们比普通人使用更多的互联网资源,要不要交资源税?

数字基础设施建筑是政府进行投资建设的公共资源,网络主播作为生产者借此生产了大量的流量和收益,因此要对这部分内容缴纳资源税。自然人作为消费者不需要缴税,只需支付流量费用,便可以无偿使用国家数字基础设施。

对于网络平台来说,如果网络主播和平台是一个计税单元的话,资源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均摊。

这次是市场变化走在了制度前面,技术走在了市场前面。社会要给予这种新经济更大的空间,直播电商新经济带来的好处、撬动的经济体量远超我们的想象。

薇娅事件势必影响数字经济和直播经济的发展,直播电商是一种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对于尚不熟悉的直播电商行业,我们要谨慎严格地打击非法活动,与此同时,也要保护直播电商行业的发展,它们是中国数字经济与其他国家竞赛的“国家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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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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