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玮:如何理解公共外交的作用?

来源:观察者网

2015-06-05 07:57

曹玮

曹玮作者

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系讲师

最近“澎湃新闻”《外交学人》专栏刊发了张锋老师题为《中国外交主动了,公共外交为何还有点跟不上节奏?》的文章,讨论了中国公共外交的效用问题,其基本观点是公共外交在开展中还存在问题,还跟不上实际政策的节奏,有必要做出改进。对这一观点,笔者非常认同。笔者以为,国内正对公共外交大加美誉,该文无疑是一种理性的反馈。但对张锋老师得出这一观点的论证过程,笔者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愿就以下两个问题与张老师讨论:1)判断公共外交是否有效的标准是什么?2)公共外交作用的发挥是否有边界和限定条件?

1. 判断公共外交有效性的标准是否应设定为对方政策/行为的改变?

张锋老师在文章中将公共外交的工作界定为“讲好故事”。他认为中国并没有讲好故事,以至于斯里兰卡政府换届后就改变了前任政府的亲华立场,南海问题上域内国家与域外国家联手丑化攻击中国,等等。

张老师的论证逻辑似乎是:讲好中国故事,外国人听懂了,就会按你说的去做;反过来,如果对方没有按你希望的去做,原因就是故事没有讲好。这显然对公共外交的效力期待过高了。而且,这个逻辑本身也存在问题:一个人即使听懂了另一个人的话,也并不意味着前者会按照后者的意愿行事,受众能够听懂话并不是令受众行为改变的充分条件。因此,将对方行为的改变作为判断公共外交有效性的标准,是不太公平的。

那么,评价公共外交是否有效的合理标准应该是什么?对此,学界虽尚没有定论,但最低的标准应当是提升目标国受众对公共外交实施国的好感度。这一点应该不会有太大的争议。分歧关键在于,在这个“底线”之上,是否还有能够更准确地评价一国公共外交效果的“平均线”?这个问题当然还有待研究。但公共外交至少要先达到这个底线,得先“及格”。在现阶段尚无更好的标准的情况下,将好感度的提升与否作为判断公共外交的参考标准,可能相对更妥当一些。

2. 公共外交是否有适用的边界?其作用的发挥是否有限定条件?

张锋老师文章试图以南海岛礁问题为例来证明中国公共外交的效果不理想,除了存在上面提到的评价标准问题外,还涉及到有关公共外交的另一个重要理论问题:公共外交是否有适用的边界?换句话说,是不是在任何问题领域都可以借助公共外交这种外交手段并期待其发挥积极作用?

不难发现,在南海问题上,即便以好感度这个最低判断标准来看,公共外交也很难起到显著的作用。因为对于领土争端这样一方所得即为另一方所失的零和矛盾,沟通和互信是没有效果的。即使中国将自己的故事讲得再精彩,也很难说服对方放弃领土和权益的声索。在涉及领土安全这样的“高政治”领域的问题时,公共外交很可能并没有太大的用武之地。

而另一方面,在公共外交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其作用就一定能够完全发挥出来吗?其效力就不会受到其他干扰因素的影响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公共外交效果的发挥有着许多限制条件,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国家间政治关系的影响。笔者曾用两年的时间做了一项针对6国的中国公共外交效果的实证评估,结果发现只有那些与中国政治关系良好的国家,中国对其开展的公共外交才能够提高其民众对中国的好感度。简而言之,两国政治关系好,公共外交会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两国关系不好,公共外交效果就不明显。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共外交效果的强弱很可能从属于政治安全关系的水平。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讨论的公共外交的适用边界和条件限定或许略显悲观,但绝不是否定公共外交的重要意义,而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探讨,让我们能更好地把握公共外交发挥作用的规律,改进公共外交的实践,使其更充分地发挥其他外交形式所不具备的作用和功能。

近年来学界对公共外交的研究越来越重视,但有关中国公共外交效果评估的研究成果还不多。目前对公共外交效果的一个最为常见的质疑是:开展公共外交后即使目标国民众好感度提高了,也不能排除好感度的提高是受其他因素影响的可能性。这种质疑使得一些学者对公共外交的作用持怀疑态度。但笔者认为,要知道公共外交究竟有用还是没用,不能只停留在思辨的层面,而必须基于扎实的实证研究。而要让实证评估的结果更可靠更有说服力,则必须改进研究方法,使研究设计更加严谨,提高数据的质量。总之,公共外交任重而道远,而高质量的实证研究,无疑是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最有力的保障。

中国宣传片在纽约时代广场上映

责任编辑:陈轩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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