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海燕事件发酵:退休女教授艾晓明裸身、作家沙叶新发“五哭”微博齐声援

来源:综合《京华时报》等

2013-06-02 13:40

自广西玉林博白县公安局通过官方新浪微博账号@博白县公安局_gxbbxgaj 对外通报叶海燕持刀砍人事件的接警处理结果,叶海燕事件并未因其被行政拘留而暂告一段落,相反,网民们的群情激动使得该事件持续发酵。

据《京华时报》今天(6月2日)的消息,叶海燕的代理律师王宇声称他已经向博白县公安局递交了一份《暂缓执行申请书》以请求博白县警方对叶海燕的行政拘留进行暂缓执行。同时,据昨天(6月1日)刊发的《法制晚报》消息,知名律师迟夙生(这个名字在叶海燕的录音中也被响亮提及)声称,叶海燕出来后,要对公安机关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尽管因叶海燕被拘留、叶海燕律师团的介入,围绕叶海燕砍人的事件仍然处在一个事件不明的胶着状态,但是部分网民及部分活跃的知识分子已经迫不及待地活动起来,以各种“行为艺术”表示自己对叶海燕的支持。

据悉,前中山大学性学教授艾晓明在叶海燕被拘留后通过个人博客发布了一张自己半裸左手叉腰右手持剪刀的照片,并撰文:“这是我生过养过的身体,是我的乳房我做母亲的明证;来找我吧,放过小学生,放过叶海燕!”此举使部分知识分子感慨万千,泪流满面。

如认证为原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现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名誉主席、同时身兼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等多重身份的作家沙叶新,在微博中对艾晓明的做法做出回应并以“我哭”、“我哭”、“我哭”等五连哭排比句式发表意见,他说:

我凄怆觖望,今见中大教授艾晓明裸露上身:“这是我生过养过的身体,是我的乳房我做母亲的明证;来找我吧,放过小学生,放过叶海燕!”艾教授是我好友,已是可作祖母之人,竟然让她呐喊。我哭社会糜烂,我哭全无底线,我哭到处火山,我哭七常缄默,我哭神州无男。还权于民,厉行宪政,莫要逼民揭竿!

部分网民看到两位知识分子的更新后非常感动也非常愤慨,部分网民认为叶海燕事件必定有猫腻,是对叶海燕早先声讨校长行为艺术的报复,这种观点也引发了一些网友的批评和质疑,其中批驳叶海燕和艾晓明的网友中,以@张鹤慈 的观点最为典型。

网友@张鹤慈就在其长微博中对叶海燕砍人和艾晓明半裸出镜做出批评,他说,“美国之音在叶海燕已经把这些人赶出房间后的继续通话,都没有谈自己和女儿的生命受到威胁。叶海燕知道她的话都被录音,她一直强调的是在我的家,你们非法。可惜她让这些一知半解的公知害了,相信他们宣扬的在美国,私闯民宅就有权格杀勿论。”

但随后,该网友又对叶海燕砍人的动机产生质疑:“【私闯民宅在国外,全都给你们干死】?到火星也许可以,或者是到奴隶制的过去也可能。澳洲小偷私闯民宅被狗咬伤,被偷的房主要负责赔偿。小偷私闯民宅,除非能够证明你的生命受到威胁,你不能对盗窃犯动手,更不能动刀。一些人用美国的案例证明,私闯民宅在美国可以格杀勿论。他们为什么不多想想,如果私闯民宅就可以杀,还需要找律师打官司吗?还会有案例吗?他们说的美国,可能不是在哥伦布发现的地方。”

对于艾晓明,@张鹤慈 说:“艾晓明,你的力量在你头脑支配的手,在于你的手支配的笔或键盘;而不再你脱去衣服裸露的肉体。比理,比力不能比痞。有理有力不需要脱衣服,无理无力脱衣服也没用。”

网友@张鹤慈 长微博链接

事件回放

广西玉林警方通报称,5月30日11时33分,警方接报,广西博白镇饮马江二路46号出租屋有3名妇女被砍伤。民警赶到现场询问,妇女3人张某(61岁)、梁某(57岁)、覃某(61岁)系被一名叫叶海燕的妇女持刀砍伤,叶海燕仍在室内。民警将叶海燕传唤回派出所,并在现场收缴作案菜刀1把。

经查,3位受害人认为去年叶海燕在网上污蔑她们所开旅社为“性交易10元店”,并将她们亲人的照片传到网上,造成家庭矛盾、名誉受损,所以找叶海燕讨说法。叶海燕用手机拍照,受害人上前阻止,双方发生争执,3妇女被砍伤。其中覃某背部被砍4刀,张某左上臂被砍2刀,梁某左手虎口被砍1刀。3人伤势经鉴定为“轻微伤”,已被送到医院治疗。

据悉,由于受害人被鉴定为“轻微伤”,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叶海燕对三位受害人造成的伤害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那么根据我国的《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在叶海燕砍人事件中,由于三名受伤妇女中有一位超过60岁,所以对于叶海燕的处罚到底如何还是未知。

同时,一篇疑似是被砍伤妇女家属撰写的网络帖子也在流传,文章中说,叶海燕就住在他们家隔壁,叶海燕的卖淫活动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活,他的家人和“几个姨婆”去理论便遭叶海燕持刀相向。

文章的真实性目前难以确认,但是鉴于公安部门在处理相关事件时主要以调解为主,如果受伤妇女执意追究叶海燕的责任,那么恐怕叶海燕的律师团只做政府的工作可能还不够,还要做够受伤家属的工作。

据悉,叶海燕在受到“四五个女人”围堵的同时在微博上直播,并呼吁“大家帮忙报警”。她说:“虽然没有用。“但还是要做记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网友对此评论认为,叶海燕在呼吁大家报警的时候没有留下地址,可能给民警的及时出警也造成了困扰。

最终事件如何,我们将持续关注。该事件到底该怎样看?可能正如今天的《新京报》评论文章《叶海燕案应脱离口水回归法律本身》所说的:“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武断地认为,叶海燕被拘就是被报复;更不能认为叶海燕呼吁保护未成年人,她就有‘免罪金牌’,就算违法伤人也不应受到法律制裁。”

不过以@博白县公安局_gxbbxgaj 及时披露案情的积极态度来看,相信事件很快就会有进展,毕竟迟夙生律师们也在努力呢!

沙叶新先生在微博中五连哭社会糜烂、神州无男

网友@张鹤慈 就叶海燕伤人一事进行了质疑

叶海燕迄今为止的最后一条微博呼吁网友报警,但并没有公布住址,不知道网友都怎么报警的

艾晓明:前中山大学教授,2008年退休。

沙叶新:原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现中国戏剧文学学会名誉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本文综合《京华时报》、《新京报》、《法制晚报》消息

责任编辑:关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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