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范艺人职业道德 演员要求德艺双馨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6-08-29 16:18

近年来,娱乐圈巨制“明星监狱风云”引人关注,从吸毒到嫖娼,从酒驾到出轨,明星各种花样作大死。丑闻曝光后,劣迹艺人连带其作品与团队皆受到毁灭性打击,柯震东参演的《小时代》与房祖名参演的《道士下山》无一例外都被迫重拍或重剪……

面对这样沉痛的打击,有些片方为保险起见在开拍前选择和演员签署协议止损:如因艺人自身违法行为造成片方损失,不仅要终止合同,艺人还要做出赔偿,主动制定“道德条款”约束艺人,但终究是一种缺乏强大约束力的方法。

如今,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广电总局为整治劣迹艺人,也要动手了……

8月29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继续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在2015年10月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初审时,针对社会影响较差的“劣迹艺人”,有委员建议增加对电影演艺人员职业道德自律方面的规定。

此次二审草案中,专门增加了相关条款,明确规定:“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草案不仅从对电影从业人员制定了原则性的条款,还要求电影行业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开展业务交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维护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初审中,有些委员建议加大对虚报瞒报票房收入行为的处罚,此次二审稿也增加了相应条款: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应当统计、提供真实准确的电影销售收入,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并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标准。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8月29日报道,广电总局近日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社会类、娱乐类新闻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坚决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网络红人,炒作个人隐私;坚决防止主观片面、以偏概全、误导群众;坚决防止道听途说、主观臆测、跟风炒作。

看来,今后成为一位德艺双馨的艺术家将不再是艺人的奋斗目标,而是实打实的入行门槛。

(观察者网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腾讯娱乐等消息)

责任编辑:郝妍
广电总局 演员 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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