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非要被“看见”吗?

来源:观察者网

2013-07-27 10:09

岑少宇

岑少宇作者

留澳科普作者,《生物学的足迹》

7月26日,《华尔街日报》中文网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近一亿残疾人‘藏’在哪里?”的文章,作者是中国知名媒体人。文章称,中国残疾人达8296万,但大街上几乎看不见残疾人的身影,而“发达国家简直到处都是残疾人”。“当下中国虽以喧哗而著称于世,但从残疾人的角度来看,却不能不说是异常的沉寂而荒凉……他们实际上已经被整个世界抛弃,被人类抛弃。”作者因而直指中国虽然签署《残疾人权利公约》,但没有兑现“郑重承诺”。不独这一篇文章,这种观点进来经常出现于网络。

笔者作为残疾人的家属,实在难以理解这番比较。

首先,有些残疾人不需要“藏”,你就是看不见。

就以家父为例,由于膝盖粉碎性骨折,导致腿部残疾,但他在讲台上授课时,根本看不出有残疾。

看不见的可不止上面这例。我们先来弄懂统计数字里的“残疾”究竟指什么。根据国标GB/T 26341-2010《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视力低于0.3、高于0.1的是二级低视力残疾,他们戴的眼镜片或许很厚,但生活与常人无异。也难怪原作者先生看不见。

戴着助听器的轻度听力障碍患者,如果有长发遮蔽耳部,面对面交谈也不一定会被察觉有残疾。我们学校附近,有一户做小生意的人家,上小学的儿子先天一只耳朵有残,但这一点不妨碍这孩子聪明活泼。他们那拥挤的小店里,墙上挂满他的各种奖状。我经常见到他,但是从来没觉得自己是“看见”了残疾人。

因此,大街上“看不见”残疾人,不等于残疾人“藏”了起来。

中国有些选秀节目,倒是让残疾人频频亮相。虽然导演将他们的艰苦奋斗正面呈现出来,把观众感动得泪流满面,而残疾人本身也名利双收,但笔者作为残疾人家属,对此却感情复杂。笔者想问:有些人是否乐见残疾人这样出现在“公共生活”内,大秀特秀,煽情不止?

其次,发达国家到处是残疾人吗?残疾人满地走就是文明国家的标志么?

笔者曾在澳大利亚留学,便先以澳大利亚为例。

2003年,澳大利亚统计局曾进行普查,残疾人约395.83万人,占总人口的20%。相比之下,中国虽有8000多万残疾人,但仅占总人口6%左右。看来,澳大利亚当然会像那位媒体人所形容的,“到处都是残疾人”了。但笔者在生活中,却并没有这样的感受,遇到残疾人的几率,似乎与中国并无多大差异。

美国2004年时的调查估计,至少有3700万残疾人,占人口总数的12%左右,比中国翻了番。实际能“看见”多少残疾人,相信去过美国的人都会自己判断。

造成数据与观感差异的原因在于残疾人的认定标准。发达国家在手头宽裕的时候,社会保障能力较强,因此判定残疾人的标准较低,覆盖更多人群。比如,有的国家把糖尿病和脏器移植患者也算进来,甚至提出过度肥胖也算残疾。

仍以澳大利亚为例,上述普查判定残疾人的标准是,个体有“持续或可能持续至少6个月的,限制日常活动的,任何局限、限制或损害”(Disability was defined as any limitation, restriction or impairment, which has lasted, or is likely to last, for at least six months and restricts everyday activities. )。显然,在这个统计中,残疾人认定标准比中国的宽了许多。

从残疾人比例的变化也可看出端倪。1976年,澳大利亚残疾人的比例是4.8%,1993年攀升至18%,这显然不是发生了什么大灾大战,而是标准变化的结果。类似地,英国1987年是7.1%,1994年是15%。

笔者很难理解华尔街日报网站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怎么在国外“看见”遍地残疾人的。或许他看老外时眼力特别惊人,靠眼睛就能看出聋人、糖尿病人;或许他只是根据统计数字来“推理”自己的感受。但我更难理解,难道满大街残疾人就是文明的标志?按照这个逻辑,残疾人越多,说明这个国家越文明?

诚然,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在残疾人问题上仍有许多要向发达国家学习的地方。但毫无争议的是,中国正在不断取得进步,越来越多的地方建起了无障碍设施,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完成了高等教育,残疾人的就业保障也越来越好。

近年来,导盲犬的准入问题引起争论,反映出社会对残疾人仍有不理解的地方,但这争论本身也是残疾人事业正在进步的标志,说明导盲犬正走向百姓。相信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残疾人事业将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和理解。

抱怨看不见残疾人,进而臆测这是刻意维稳的结果,并进一步质疑中国的社会治理水平,我想这一定不是他一个人的看法,而是一种典型的对有残疾人群的不了解。这种想法恰恰折射出他们对残疾人的不健康想象,大概在他们的想象里,残疾人就该是缺胳膊少腿的样子,甚至头上写着“残疾”二字,可以一眼被看出来。

福柯在《疯癫与文明》一书中阐述现代国家规训管理技术如何发明出“疯癫”。比如在欧洲古典时代,有些在今天看来古怪的人,在基督教文化之下反而被视作圣人,到了启蒙时代才会被看作疯人。也就是说,疯癫的定义在每个时代每种文化下都不同,定义的变化是为了满足社会治理需求或者权力的运作。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更是说明“看见”就是一种现代权力的运作形式。被看见,就是处于被管理被统治的状况下(想想吧,小偷一般都不愿在被“看见”的情况下作案。所以犯罪分子最憎恨满大街的监控摄像机)。

我们需要理解,就残疾来说,要区分统计学或者人口治理学上的“残疾”和现实中那些“残疾”人的真实的自我看法。我知道有很多在统计表上的“残疾”人,在现实中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残疾,都如正常人一般豁达地生活工作,也不会引起他人异样的目光。倒是一些对残疾人抱有奇怪心理的人,显得不那么健康。福柯在有关人口治理的论述中,则肯定了现代国家在人口治理上的进步。统计残疾人正是为了改善福利和提升人口质量。

统计学意义上的残疾,不应该成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判断他人的标准。标准是会变的,倘若心理不健康比如自卑自贱都也被算作一种残疾,那么中国的残疾人会更多。但这种残疾能看见么?或许在今天的网络媒体上比较常见,但是走在大街上你是很难发现他们的。

所以,统计意义上的残疾人不是拿来被人看的,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出现在世界上的方式。那些认为统计学上的残疾人就必须被看见的人,是不是恰恰拥有一种居高临下的监视者心态?

或许某种意义上的“遗忘”,才是真正的关心与尊重。而像该作者这样愤懑的呼喊,才是使残疾人“生活于跟我们不同的另一个世界”的行为,“毋宁说是一种残忍”。

不过,看到后面,笔者这个残疾人家属倒有些“放心”了。原作者大概并不是真要和残疾人较真下去,因为他笔法宕开,转而寻找中国的原罪。

什么是原罪呢?中国残疾人8000万,看不见他们“本质就是一种隔离”,“是一个社会中最大的不公平不正义”。不仅“看不见残疾人”,在这位作者眼里,中国没有贫民窟,也大成问题。他认为,中国的贫民绝大多数分布在“黑洞般的中西部农村地区,无人得见而已”,见不着的原因是“刻意维持着一个正常的秩序”,用铁腕把所有异类驱逐出去。该作者将之归为“社会普遍的文化、心理和习俗的隔离”,是“整个社会的原罪”。

笔者惊异于他“触类旁通”的能力。我不知道什么“铁腕驱逐”,只知道有的人在挖空心思寻找“异类”;我不知道什么“刻意维持”,只知道联合国不仅表扬了中国残疾人事业的进步,也表扬了中国脱贫的巨大成就。

就让善于发现“原罪”的人,活在臆想的“原罪”中吧。当然,这对于真正在披荆斩棘解决问题的人也不失为一种鞭策。就此住笔,等会儿我还要去看望父亲呢。

责任编辑:凌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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