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少宇:气功大师刘尚林拿的“共和国重大前沿创新理论成果奖”,到底是什么鬼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7-02 08:21

岑少宇

岑少宇作者

留澳科普作者,《生物学的足迹》

【文/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岑少宇】

6月24日,因涉嫌利用迷信致人死亡,“气功大师”刘尚林等3人被刑拘。

刘尚林的那些停食疗法、“灌顶”(用胳膊照弟子们头上砸)、隔空治疗、拍手舞,在医学上当然不值一驳,不过看了些详细的报道,发现个有趣的细节。

他自称得过个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前沿创新理论成果奖”,听上去那叫一个高大上,带着好奇搜索一下,觉得还值得说道说道。

有些自媒体认为,“所谓奖项、课题,均无出处,估计都是他自己胡编的”。其实未必。

网上一搜“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前沿创新理论成果奖”,前几页的结果,所有这个奖似乎都只与刘尚林有关,毕竟是当下比较热的新闻,显得是他自己“胡编”。

但是有个类似的,叫《共和国重大前沿创新理论成果文选》,会不会是专门收录获奖作品的呢?

点开几个链接,发现有些人会晒自己的某个作品收入了《文选》,也有人会同时声称收入文选、获得奖项,看来两者确实有些联系。

比如某位老同志,说自己的“作品《福X》(这里我隐去了一个字,大家也别去人肉了,年纪大的人还是保护下)……获一等奖,载入《共和国重大前沿创新理论成果文选》”。

看这位老同志自己的简介,说是中学高级教师、退休后社会兼职十几项,某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地方上还举办过书画个展。

《福X》大约也是书画作品中的一件,不管水平如何,反正怎么也和通常意义上的“重大前沿创新理论成果”搭不上关系。

还有位老同志,自述是转业干部,介绍自己的文章时,也称荣获“共和国重大前沿理论成果创新”特等奖并入选《共和国重大前沿创新理论成果文选》上卷”。

这里出现了“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前沿创新理论部”的名号,在其他一些获奖者的自我介绍中,也能得到印证。

比如有人自称:

2010年X月X日,我突然收到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法制新闻工作部前沿创新理论部关于首届“共和国重大前沿创新理论成果”入选情况暨出版《共和国重大前沿创新理论成果文选》的通知。

他的什么作品被看重了呢?——“XXXXX”快治急性白血病,透着一股浓浓的“民科”气息。

有些“民科”四处博出位,甚至能聚集一些粉丝,被“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法制新闻工作部前沿创新理论部”盯上也正常。但除了“民科”,居然还有一些看上去并不出名的普通工作者也中招,比如某老师写的关于中学物理“解题思维”的文章。

根据这些现象推测,奖项评选的工作模式,很可能是广撒网——针对一些在网上宣传过自己的、发表过作品的人,只要能找到联系方式,就发出“通知”。

下一步就是等这些有意愿进一步推广自己的人“愿者上钩”,中国毕竟人口众多,愿意出名的大有人在。只要有一小部分上钩,生意就有的做。

当然,至于是不是谈钱,什么时候谈钱,谈多少钱,确实目前还没有直接的证据。毕竟就算真的有金钱交易,谁也不会说自己评上什么奖,是花钱的结果。

可以参考2011年时,某个名气大得多的同样有“共和国”字样的评奖活动,被曝出收费9800元。

主办方之一某某杂志社后来辩称,“评奖未对获奖者收费,但所邀请的全国各地100多名参会者,每人需缴纳3800元‘参会费’供食宿费用。”

同样参与其中的某某文学研究会,也说“是参会费而非评奖费”,但据媒体报道,其承认收取的是9800元。

最后,到底是多少钱,似乎也没有个定论。

而这个“共和国重大前沿创新理论成果”名气小得多,估计真要收钱,也不至于收那么多费用。因此更可能是广种薄收,捞个几百上千元的“出版费用”。

那么前面提到的“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又是什么?

百度百科说,“是由全国新闻界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专业性、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但百科的参考资料里的官网链接,我打不开。因此也无法核实,是否有法制新闻工作部,其下是否还有前沿创新理论部,更无从核实“前沿创新理论部”组织过什么评奖活动了。

在政府的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search/orgcx.html)上,倒确实可以搜到“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可见是个正规组织。

另外还发现,2013年,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声明:近日网上出现以“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企业新闻工作委员会”名义进行社会招聘的信息……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并无该委员会,此类信息属于冒用协会名义进行的欺诈行为。

看来,这个社会组织,被人冒用名义是早就有的事情了。

我估摸着,这个《共和国重大前沿创新理论成果文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前沿创新理论成果奖”也是冒用名义的产物。

当年社会组织确实乱象丛生,不只是冒用名义的情况泛滥,有些原本是很正规的社会组织,也有许多违规操作,甚至连最起码的年检都不做。

网友曝光这样的社会组织后,也一度引发了小规模的、为期数月的整顿,但有的在整顿期间,明明应该“暂停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却继续进行评奖活动。

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种乱七八糟的收费评奖当然也层出不穷、真假莫辨,甚至无所谓是真是假,毕竟有些正规组织也“不正规”。

正因为如此,民政部最终连续出手。2015年,发表了《民政部关于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2017年,宣布未经批准,不得以“中国”字样开展评比表彰。2018年至2019年又陆续公布了多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其中有不少顶着“中国”“中华”的名头,有些还“与时俱进”地攀上了“一带一路”“精准扶贫”。

当然,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是正规组织,面对的冒用问题更为棘手。光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前沿创新理论成果奖”这个名头,恐怕促进会都不会想到自己被冒用了,明明是与“科学”“科技”相关的组织更可能被冒用嘛。

社会组织人力有限,确实很难时时刻刻在网上“巡逻”,捍卫自己的名誉,更无法保护民众不被欺骗。

但是,既然有了新闻事件,相关组织不妨以此为契机,澄清已经暴露出来的冒用名义的行径。

还有另一种仍在发生危害的情形:一些已经被取缔或解散的社会组织,曾经搞过完全不靠谱的评奖、评选,甚至纯粹就是收钱发奖。虽然这些组织已经不存在了,但获奖者们可能依然在拿这些奖项给自己“贴金”,甚至招摇撞骗。

社会组织的一批批“黑名单”或许还容易查到,但那些奖项、评选对于普通人来说,很难通过简单的搜索追根溯源,确定到底是否有含金量。

全面排查也许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建议民政部也可以通过新闻事件的曝光,积累、更新一个非法奖项、评选的数据库,供民众检索,或者像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一样,适时公布一批非法奖项的名单,消除非法社会组织的遗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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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轩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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