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食药监局向长沙娃哈哈发警示函

来源:湖南食药监局网站

2018-08-02 20:51

8月1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湖南食药监局”)网站发布公告称,7月25日,湖南食药监局组织相关监管人员和审评人员,对长沙娃哈哈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娃哈哈”)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贮存与交付控制3个方面均存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的情况,向该企业发出了警示函。

警示函称,娃哈哈配料车间入口更衣室吊顶有裂缝,不平整,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中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6.2.1条款中关于厂房地面、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的要求。

警示函还指出了生产过程控制的问题:1、一般作业区和理瓶车间(准清洁作业区)之间有门直接连通,人员可随意出入,未有效管控。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中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4.1.3条款中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2、CIP清洗系统酸碱投料间与饮料配料车间有门直接连通,未有效管控,物流易交叉污染。《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中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4.1.2条款中关于厂房和车间的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布局,预防和降低产品受污染的风险的要求。

在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警示函还指出,1、三个子公司原辅料存放在同一个库房,未严格分区管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中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5.1.8.3条款中关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2、食品添加剂库房未实施专人管理。不符合《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7.3.3条款中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贮藏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长沙娃哈哈未提出异议。湖南食药监局已责成长沙食药监局监督长沙娃哈哈进行整改,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长沙食药监局将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长沙娃哈哈整改或查处情况报告湖南食药监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除娃哈哈收到警示函外,长沙天冰冷饮有限公司、湖南太子奶集团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零零嘴饮料有限公司、湖南洞口辣妹子食品有限公司也都因为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贮存与交付控制以及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问题被警示。

责任编辑:李丕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美方对俄隐瞒了部分信息?克宫回应

这条中马“一带一路”重点铁路项目 “或延伸至泰国”

国防部表态:中方不会在南海问题上任菲胡来

关于ASML出口管制,荷兰首相在华表态

警惕!“隐秘”的调查暗藏国家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