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子公司转租公租房被罚:每套3万

来源:观察者网

2018-09-12 21:13

【导读】 8月30日,北京晚报报道了朝阳区绿城北京诚园公租房项目存在转租行为,报道称“原价1700元的公租房,经过中介机构违规转租后,租金就变成了4900元。”随后,朝阳区房管局当天立即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爱我家、中天置地两家经纪公司均存在违规代理公租房转租行为,涉案违规代理公租房各两套。

12日晚,我爱我家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调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两套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提供经纪业务,违反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针对为上述两套公共租赁住房出租提供经纪业务事项,决定对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分别处每套3万元罚款。

8月30日,北京晚报报道了朝阳区绿城北京诚园公租房项目存在转租行为,报道称“原价1700元的公租房,经过中介机构违规转租后,租金就变成了4900元。”随后,朝阳区房管局当天立即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爱我家、中天置地两家经纪公司均存在违规代理公租房转租行为,涉案违规代理公租房各两套。当天晚上,朝阳区房管局便责令上述两家公司涉案门店停业整顿,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对58同城等网站的房源贴,立即下架并删除;我爱我家违规代理两套房屋第一时间联系租赁双方办理解约手续;中天置地公司对涉案店长、业务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9月3日,朝阳区房管局约谈我爱我家和中天置业经纪公司负责人同时,下发了处罚告知书。9月7日对上述两家经纪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对中天置业和我爱我家按上限罚款各6万元,并记入信用档案,暂停两家中介公司在朝阳区网上签约资格。

9月4日,朝阳区房管局约谈了4户违规转租家庭,解除了公租房租赁合同,并做出了《关于取消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的决定》,纳入不良信用体系。目前,产权单位已收回上述4套房屋。

责任编辑:李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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