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小米定位互联网公司 商业模式不能类比苹果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11-27 11:43

11月27日上午,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在WISE 2018大会上演讲时,谈及了自己对小米商业模式的理解。他表示,小米将自己定位成为互联网公司,是由于其商业模式决定的,不能和苹果类比。

据新浪科技报道,李小加称,小米上市之前,很多VC将小米类比成为苹果,不理解为什么小米坚持自己是互联网公司的定位。但实际上,如果小米真的被类比成为苹果的话,对于小米是灭顶之灾。

他介绍称,苹果的15倍市盈率,是依靠优质产品和品牌优势带来的高毛利率实现的。但小米绝对不能像苹果这样来做。它的手机很便宜,毛利率很低,手机只是它的骨骼,其他附着在手机周围的产品和服务是肌肉,肌肉才是值钱的。所以小米不能只卖出骨架。这也是小米强调自己是互联网公司的原因。

此前雷军在小米上市前谈及估值时曾表示:“很多人问我到底是给小米腾讯的估值还是苹果的估值,我说我要腾讯乘苹果的估值,因为小米是全能型的。”

雷军认为,小米是“新物种”,是“全球罕见的,同时能做电商、硬件、互联网的全能型公司。”

他表示,腾讯乘苹果的估值是一种开玩笑的说法, 但是也表达了我们内心的自信,因为这两家公司都是很优秀的公司,但我相信小米他们不一样,也是同样优秀的公司。

责任编辑: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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