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刘姝威遭炮轰! 经济学家:中国式独董立场何在?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9-02-14 16:31
中国最不好惹的两个女人遭炮轰!经济学家: 中国式独董,立场何在?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式独董常常被被舆论戏称为:“懂事”不独立、独立不“懂事”。
好闺蜜刘姝威被怼了,这个A股最敬畏的女人,遭到了连番炮轰,董明珠也被连带拖下水。
A股新年火爆开场,一样火爆的还有刘姝威的脾气。这个曾手撕蓝田、炮轰宝能、单挑贾布斯的女学者,在节后开市第一天,将“炮口”怼向了广东省证监局。
导火索是董明珠脱口而出的一句话。1月16日,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顺口说出了“格力电器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等公司关键业绩数据。
当时,有中小股东现场问董明珠:“2018年营收有多少?”董明珠答:“2018年预计营收将达2000亿元。到2023年,格力要实现6000亿元的目标。”中小股东又接着追问:“净利润呢?”董明珠又回答:“税后利润预计在260亿元以上。”
当时董明珠的举动就已经被市场指出涉嫌违规。2月1日,广东省证监局下发警示函,原因是董明珠因提前向股东披露了公司业绩等敏感信息。
2月11日,节后第一天,刚当上格力电器独董的刘姝威挺身而出,为好闺蜜董明珠打抱不平,并撰写了一篇名为《严格监管严格执法》的长文,直接质疑广东证监局是否存在选择性执法。她在文中指出,同是信息披露违规,格力董明珠收到了警示函,而美的集团的方洪波却未被警示。
这一举动引发市场哗然,比起选择执法这口锅,市场更关注刘姝威做法的合理性。作为独立董事,没有维护中小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还拉上了竞品公司美的集团“下水”,难免有为“闺蜜”出头不平的嫌疑。
而截至发稿,广东省证监局和美的集团都没有对此作出回应。
当事人没回应,有人却忍不住了。
独董立场发声受质疑
2月12日,微博大V韩志国率先向刘姝威开炮,直接质问刘姝威懂不懂怎么做独董。韩志国称,刘姝威的上述行为是在 “公开为自己的闺蜜保驾护主 ”。而市场经济国家的独立董事,代表的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其使命是监督公司的投资决策和财报披露,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刘纪鹏炮轰格力双姝:不能由着董明珠胡来
2月13日,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发文,言辞颇为激烈,称与刘姝威算熟人,“不看僧面看佛面,从公众利益,中国资本市场前途来看,绝不能再这样由着董小姐性子胡来了。”
刘纪鹏不客气地指出,董明珠“无知加彪悍”,还称像董小姐这样敢像向股东发飙的职业经理人稀有。对于刘姝威,或许是因为熟人的关系语气稍有缓和,但他也提醒刘姝威,“闺蜜一说,实在不妥;尤其是大张旗鼓的高谈闺蜜,则有公开挑战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法律之嫌。”
文章最后建议,必须改变由大股东控制的董事长和董事会聘请独董来制约大股东和保姆自己的提名制。中上协独董会应发挥重要提名和保护作用。
刘姝威不愧是中国好闺蜜,自己都这样了还在为董明珠说话。
据媒体报道,刘姝威回应董明珠“股市文盲”论,称董事高管应该尽心(进行)公司管理,而不是资本运作,所以格力电器历年(坚持)分红,这是我国股市未来发展的方向。
刘姝威和董明珠如何成为闺蜜的?
据一财报道,刘姝威和董明珠的相识是在2015年。当时,刘姝威正因质疑贾跃亭的烧钱模式遭到各方的冷嘲热讽。但她仍然现身9月的格力新品发布会,并在发言中透露:“这次我来是要和董总探讨,推动格力和航天科技集团合作,做技术转移。”此后,刘姝威多次在文章中和接受采访时称赞格力电器的治理模式,以及董明珠本人。
但让刘姝威和董明珠真正“结为姐妹”的人,是她们曾经共同的敌人姚振华。
2016年末,宝能集团董事长姚振华盯上了“千亿级别”的格力电器。2016年11月30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证实了前几日股价大涨背后,姚振华掌舵的宝能系资本确实在持续举牌,持股比例已接近5%的举牌线。宝能的“野蛮收购”,让这家企业在短短8个交易日内拿下了格力4.13%的股份,成为了格力的第三大股东——这似乎是又一次“宝万之争”的前兆。
此时刘姝威立刻发文《若宝能罢免万科董事成功,格力也会遭遇同样命运》等,指出“与万科一样,格力电器能够称雄世界空调行业,主要功绩应该归于董明珠管理团队。而董明珠管理团队与王石郁亮管理团队一样,没有公司控股权。”
性格火爆的董明珠并未让格力陷入同万科一样的困境。她公开怒斥姚振华为“破坏实业的千古罪人”,结局是宝能系变成了“土豪、妖精、害人精”,遭到监管处罚,姚振华也被撤职并禁入保险业10年,“野蛮人”的举牌梦就此破碎。
这次事件过后,因为一个共同的敌人,两位商界铁娘子的关系连结得更加紧密。2018年4月,一向鲜少提及和宝能昔日恩怨的董明珠,也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声援好姐妹刘姝威。“不是一个单一的宝能、万科、格力的问题,这是一个现象。”她认为金融在企业运营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金融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服务,作为企业,绝不能试图靠金融发财。
2018年5月15日,刘姝威刚飞抵珠海,就发了一条朋友圈,配文“飞抵珠海,与我的闺蜜——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相聚。”并在参加完格力“再起航”晚会后,又发了一条朋友圈称“让在金融市场做坏事的人付出代价。”
无疑这两位在中国商界叱咤风云的铁娘子,正是在姚振华的“撮合”之下,成为了强有力的组合。之后刘姝威在2019年1月的格力临时股东大会上当选独立董事,协助董明珠共同管理格力,也是顺理成章。
600字击碎蓝田神话 如今却遭质疑
这已经不是独董刘姝威第一次遭到“独董不独”的诟病。此前,她在当选万科独董时,也在万宝之争中多次站队万科“ 讨伐 ” 宝能,甚至发文指责华润和宝能“违规”交易,遭到华润断然否认。
有趣的是,当年也有证券媒体就此采访过刘纪鹏,刘纪鹏还为刘姝威说了不少好话,称刘姝威爱憎分明,这次出现偏差但已经删除了文章,建议华润不要深究。同时希望刘姝威在专业性上更加谨慎,还要找到一个更适合的建言献策的方法来发挥独董的作用,不能越过监管的界限。
其实,刘姝威是一个很不简单的女人,当年用600字戳穿了“蓝田神话”一举成名,被誉为中国经济环境的清洁师,为股市的正本清源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2002年初,蓝田因涉嫌财务造假等重大问题,造成业绩连续三年亏损,于 2002 年初退市。
刘姝威被评为中央电视台 “2002 年经济年度人物 ” 和 “ 感动中国2002 年度人物 ”。
CCTV 的颁奖辞称:她是那个在童话里说 ‘ 皇帝没穿衣服 ’ 的孩子,一句真话险些给她惹来杀身之祸。她对社会的关爱与坚持真理的风骨,体现了知识分子的本分、独立、良知,与韧性。
但对于近期蓝田欲借东方金钰回归 A 股一事,刘姝威却选择了沉默,婉拒了上海证券报的采访。
2015年,刘姝威再次亮相资本市场,这次对准的目标是乐视。刘姝威发表了一篇名为《乐视网分析报告》短文,称2014年乐视网的营业利润 4786万元,贾跃亭三天减持套现25 亿元,并无息借给乐视网,是企业出现问题的预兆。
当时的乐视网如日中天,刘姝威对乐视烧钱模式的指责引来一边倒的嘲讽。甚至还有券商称,用专业的财务分析来评价互联网企业不科学,结果,一语成谶。
当时网友评论
经此一役,刘姝威再度“封神”,被认为是中国股市的良心,A股敬畏的女人。但自从当上了独董,刘姝威的光环便开始丢失。
特别是2018年1月30日,刘姝威以万科独立董事的身份向证监会发出公开信,建议证监会应要求钜盛华已经到期的七个资管计划,立即清盘、不得续期。引发万科股价大幅波动。市场开始探讨——独董的职责是什么? 独董履责的方式是什么? 边界在哪里?
在万科和格力一事上接连受到市场质疑,这点确实值得刘姝威反思。
“独董不独”的制度滥觞
对于刘姝威在万科与格力独董位置上的公开言论,一位曾担任三家A股上市公司独董的人士表示,“像她这么有存在感的独董,实属难得。”
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制度起源于英美法,比如1940年的美国《投资公司法》规定,投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该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
独立董事的核心要义在于“独立”。按照美国律师协会的界定,不参与经营管理、与公司管理层没有任何重要的业务或专业联系的董事,才可以被认为是独立的,“与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密切的家庭关系或者类似关系”即不独立。
公司法学界在独立董事的制度价值上基本达成以下共识:实现对董事关联交易的制约、有助于防止董事的混合动机收购、有助于改进管理人员绩效等。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于独立董事之独立性的规定是——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不过,自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A股施行以来,始终被质疑“独董不独”。
应中国证监会规定,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席位占1/3,但独立董事的提名权却掌握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手中。
一位券商投行保荐代表直截了当,他认为公司治理中最核心的权力,是董事会席位提名权,“目前,独董的提名权基本都握在董事长手里。”
上述独董还坦承,A股上市公司的绝大部分独董,会和提名自己的股东保持一致立场,”多数情况是控股股东,也可能是二股东。”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的《普通公司法》一书对此评价:证监会的独董制度规定实在勉为其难,既然独立董事的提名和任命都掌握在内部董事和股东手里,“63%的独董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名产生,超过36%的独董为第一大股东提名”,要他们作为代理人去制约委托人,逻辑上就说不通。
独董如何走出“花瓶”人设?
《普通公司法》一书写道:独立董事能够发挥作用,需要如下的前提条件——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得到股东的支持,去监督董事和管理者,而不可能去对抗股东,尤其是大股东;
第二,高度的两权分离,即公司的最高权威和权力都掌握在董事会手中,而不是股东会手中,存在严格的公司程式,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利益和人格相互独立。而这在中国的公司法基本结构中并没有得到确认,在现实生活中,即便是上市公司也是被控股股东(或管理层)操纵;
第三,独立董事拥有实际的权力。
遗憾的是,“这三个条件在中国现有的独立董事制度下都不存在。” 《普通公司法》一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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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鲍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