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美团强制商家二选一被工商部门处罚25万元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9-03-27 18:04

(观察者网讯)3月25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因涉嫌违反规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工商部门”)对通江县飞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5万元。公示信息显示,工商部门于去年9月5日接到《关于美团外卖“二选一”的举报》材料,9月12日报县局批准立案调查,并在2019年月3月20日对当事人处罚25万元。

这也是2019年至今,美团在海南海口、浙江绍兴分别被立案后,首次因不正当竞争被监管部门处罚,罚金高达25万元罚款,并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据了解,美团旗下经营美团外卖与共用同一主体“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美团外卖”)。

工商部门调查,美团在四川省通江县与通江县飞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签订《美团外卖合作协议》,合同约定由美团外卖为商户提供外卖展示与交易的网络服务平台,当事人通过自有渠道、资源及人员独立负责在通江县范围内从事美团外卖业务推广、运营、商家资质审核及上单、商家上下线日常管理,并依靠自身资源组织配送人员独立负责所推广运营商家的在线外卖订单配送业务。

2018年4月以来,当事人为更好的拓展外卖业务,排挤其他外卖平台,达到其独家经营的目的,利用其市场占有率及其优势地位,多次以独家协议的方式,要求已入网商户和新入网商户签订独家协议。其中,明确入网商户不得与当事人经营的网络服务平台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第三方平台或集团公司等,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合作;入网商户不得在店铺内或店铺其他推广渠道展示与当事人经营网络服务平台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第三方平台的有关标识、物料等内容。否则,将上调服务费,缩小或扩大配送范围。根据通报,当事人利用技术手段提高服务费、调整配送范围影响了入网商户选择其他外卖平台,导致多家入网商户被迫放弃使用其他外卖平台。

2019年1月8日,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通市监管处听告字〔2019〕001号),并经案审会集体讨论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5万元。

早在2017年,美团曾因强制商户“二选一”曾被工商部门处罚,并被列入2017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被定性为“不正当竞争”。2017年6月12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对“美团网”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合计罚没52.6万元。

责任编辑:程北墨
美团外卖 二选一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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