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虚假宣传 北京猫眼传媒被罚20万元

来源:观察者网

2020-01-19 18:33

【导读】 天眼查数据显示,1月10日,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为“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观察者网讯)

天眼查数据显示,1月10日,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为“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据中国网去年10月23日报道,有多位用户投诉称,在参加完“猫眼电影”的拉新活动后遭遇“奖金无法提现”问题,质疑平台存在虚假宣传、有意欺骗消费者的问题。猫眼电影在接受中国网科技采访时否认了上述质疑,辩称提现失败主要是平台服务器近期正在系统维护,用户提现需要错开时间,同时还将部分用户未能成功提现的原因归咎于“不符合活动规则”。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光线传媒高管王牮(董事长王长田的妹妹)。实际由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光线传媒董事长王长田是后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最终受益人。

同时,美团点评的投资实体之一上海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和腾讯投资的投资实体之一林芝利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也是后者公司的股东。

另外,天眼查数据显示,去年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共计被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处罚3次,分别为涉嫌存在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处罚7万元);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处罚3万元);涉嫌在演出经营活动中,不履行应尽义务(处罚7万元)。

除此以外,该公司还有38条法律诉讼信息,分别牵扯到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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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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