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长达4年!张某被判刑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2024-12-03 07:51
近日,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以一男子构成破坏军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10年,吴某光荣入伍。2013年,他与宋玲(化名)步入婚姻殿堂,开始了漫长的异地生活。
吴某回忆说:“当时结完婚我就得赶回部队,每年就那么点探亲时间,说实话挺愧疚的。”
2018年的一次聚会上,宋玲认识了工程师张某。“他总是穿着得体,说话轻声细语的,特别会照顾人。”宋玲后来承认,就是这样一点点被对方吸引。
渐渐地,两人暗生情愫,发展成了地下情人关系。直到2021年,吴某一次休假回家,发现妻子行为异常。
“宋玲总是偷偷摸摸往外跑,接个电话都要躲着。”吴某起了疑心,经过一段时间观察,终于发现了妻子的背叛。
让吴某没想到的是,宋玲不仅不认错,反而主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吴某极其气愤。
宋玲单方面提出离婚本应得不到法院支持。但因吴某同意离婚,法院准许双方离婚。
张某明知宋玲是军人配偶,仍与其发展不正当关系并同居长达4年,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考虑到其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性,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充分体现了对军人婚姻权益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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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26条
guan_15667182851815
2024-12-03 07:58
来自广东省
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违法成本太低了
大山小民
2024-12-03 08:07
来自湖南省
女的不判刑吗?
guan_15672464391700
2024-12-03 08:12
来自北京市
为啥不判女的?她也是破坏军婚的当事人
OOOOOO
2024-12-03 08:07
来自江苏省
应该判四年,
倦鸟
2024-12-03 08:43
来自陕西省
guan_15672464391700
2024-12-03 08:12
来自北京市
为啥不判女的?她也是破坏军婚的当事人
是的,那些有权制定法律的人的脑子不知道是如何长的,怎么感觉神经不正常。事实上,破坏军婚罪是破坏婚姻家庭罪的特例部分,既然破坏婚姻家庭是无罪的,破坏特定人群的婚姻家庭却有罪,有些逻辑混乱。要保护军人的家庭,同样也应该包括百姓的家庭,军人是特殊人群,卫国戍边,破坏军婚罪可以加重量刑。一个民工长期在外为国打工,两地分居是大量的、经常的,国家同样应该保护老百姓的婚姻家庭。在婚姻家庭中,作为军人配偶,也应该对自己的婚姻负责,与人通奸,同样应该得到惩罚。
白衣卿相
2024-12-03 08:55
来自江苏省
大山小民
2024-12-03 08:07
来自湖南省
女的不判刑吗?
军法都管不了T0,因为要承担责任的时候,女的就不讲究独立性了,都是男人的错,女的是被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