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男,48岁)破坏军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观察者网
2024-12-15 08:52
12月13日,江西赣州于都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于都公安”发文称,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却依旧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并生育一小孩,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都警方破获的方某破坏军婚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方某的上诉,维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的判决。
2023年11月,于都警方接到一正在服役的军人报称,在他服役期间,方某(男,48岁)与其妻子李某(化名)同居并生育一小孩。
接报后,警方第一时间展开调查。经大量工作,2024年1月,警方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方某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到案后,方某企图编造谎言,蒙混过关。民警转变思路,全面收集证据,查清了方某在明知李某是现役军人配偶,却依旧与其保持同居关系并生育一小孩,涉嫌破坏军婚的犯罪事实,最终“零口供”将犯罪嫌疑人方某移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4年7月30日,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仍与其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孩子,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方某提出上诉,同年10月11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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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94条
大湿兄啊
2024-12-15 09:46
来自上海市
在这个男的48岁了,按理说女方也不小了,这个年纪丈夫还能在部队里,却要出轨,这女的脑子有病。
末日终结者
2024-12-15 09:57
来自辽宁省
少年在别处
2024-12-15 09:22
来自江苏省
只处理一方吗?那个军人的配偶呢?不判刑吗?
不判。法律目前就是这样规定的。
逗你玩
2024-12-15 10:59
来自福建省
这方某真不要脸,才判两年零五个月,不算重刑,居然还要上诉,真不知羞耻为何物。
倾盃乐
2024-12-15 10:48
来自浙江省
明鸢
2024-12-15 10:12
来自江苏省
军人配偶怎么判的才是关键
军属出轨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军属要离婚的话,需要军人同意。
♂丶灬晓淚
2024-12-15 16:33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guan_15715802102256
2024-12-15 13:06
来自上海市
此评论已被屏蔽
不能改——哪怕我们直接朴素的情感诉求觉得应该改。
之前我说过原因,哪怕再多人点踩我还是要说——如果在法律上惩罚背叛婚姻的“婚嫂”(双引号表示并非只是通常那种女性的婚嫂,还包括女军人的配偶),会产生一种“吓止”社会异性与军人婚配的效应。这对国家民族的军事安全事业是个极为严重的危害!因为:谁都难以保证爱情与婚姻的持久,哪怕是真爱,面对岁月与社会的复杂多变,都不能;而这种“不能保证婚姻稳定”的统计学或社会心理学上的信心缺乏,抵不过“法律规定出轨会坐牢”的“吓止”效应,最终人们会从一开始就尽可能拒绝与军人婚配。
因此,与其逞一时之快为了痛快个人的情感诉求,去用法律惩罚背叛婚姻的“婚嫂”,还不如多考量考量社会整体影响。总之,社会是现实和残酷的,并不能简单以情感诉求去“经营”。
明鸢
2024-12-15 10:12
来自江苏省
军人配偶怎么判的才是关键